[这些“红杠杠”一定要遵守]
●哄骗拐走婴幼儿视为偷盗婴幼儿 可判死刑
最高法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规定,对婴幼儿采取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其脱离监护人或者看护人的,视为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偷盗婴幼儿”。该司法解释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小编评:婴幼儿缺少应有的辨别是非和自我防护能力,刑法对偷盗婴幼儿出卖配置更重的法定刑,体现了对婴幼儿的特殊保护。
●网络表演经营要取得许可证 表演者应实名注册
《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不具备内容自审及实时监管能力的网络表演经营单位,不得开通表演频道。未采取监管措施或未通过内容自审的网络表演产品,不得向公众提供。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要求表演者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实名注册,并采取面谈、录制通话视频等有效方式进行核实。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依法保护表演者身份信息。
小编评:在实名注册制的监管下,表演者任何不规范的表演行为,都可准确追溯来源,这无疑有助于网络表演公序良俗的重塑。
●我国首部《中医药法》诞生 遵循“规范与扶持并重”
我国首部《中医药法》出台,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法律明确了中医药事业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针,提出“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等。
小编评:以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为宗旨,着眼继承和弘扬中医药,强化政策支持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