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奇虎360公司董事长周鸿祎微博上转发“网友爆料方舟子被百度重金收买和利用”等言论,方舟子以名誉侵权为由将周鸿祎诉至法院,索赔精神损失20万元。日前,北京朝阳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周鸿祎侵权成立,赔偿方舟子1000元公证费并承担诉讼费。方舟子在微博上对判决表示不满。
此案缘起于去年10月方舟子在微博上公开宣称“360安全浏览器不安全”,并转发相关微博,称360浏览器窃取用户隐私,还警示司马南等公众人物不要使用。随后此事引起工信部关注,工信部通信发展司司长张峰表示,已介入并调查“方舟子指控360安全浏览器窃取用户隐私一事”。
文汇报记者 徐晶卉
友情链接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上海静安 | 上海秀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