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年年底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将完成75个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拟全面提升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标准。随着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鼓励首仿药等政策的出台,一批质量低下,重复率高的仿制药将被市场淘汰。
目前中国医药市场有97%的份额被仿制药占据,药品研发和创新能力不足成为整个行业的短板,国内药企在仿制药领域的发展也面临诸多挑战。目前仿制药都没有临床数据来证明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仿制药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无临床数据
目前国内仿制药一般是针对化合物专利过期的外资或合资“原研药”而言,企业通过开展相同化合物的仿制生产,力图制造出安全性、有效性相同的药品。但实际上,被仿制的原研药与仿制药之间的疗效差异是不能回避的。
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样的,对于部分国内制药企业来说,其参照的仿制药标准就不完整、规范,有些甚至是依照其他仿制药的标准来生产的,不可避免的与原研药在安全性、有效性差距巨大。而原研药通常要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疗效性和安全性已经被临床医生认可,但仿制药由于没有临床实验证明其安全性和有效性,一般不会被医生推荐。
我国仿制药生产一直被“只仿药,不仿工艺、流程及晶型”难题困扰,虽然掌握原研药的化学成分、原料药、辅料等信息,但是对于原研药通过长时间积累起来的特殊工艺、质量控制流程,以及化合物晶型等关键技术节点重视程度不够。以原研药甲磺酸伊马替尼为例,这一针对慢性髓性白血病(CML)所研制的分子靶向治疗药物的出现,使这一致命血液肿瘤转变成为可控的慢性疾病。
随着此药的仿制品在中东、印度等地区的上市推广,关于仿制药疗效一致性的讨论日趋激烈。甲磺酸伊马替尼原研药化合物采用β晶型,在140℃以下热稳定性好,同时不易吸潮、变质且流动性好,易于运输存储,从而保证了临床疗效和安全性,在其十多年的临床应用中也证实了β晶型的明显优势。
但由于工艺、晶型专利,尤其是成本的限制,在中东地区上市的甲磺酸伊马替尼仿制药只能退而求其次地选用低稳定性、吸水性很强的α晶型,这就可能导致遗传毒性物质的产生,其人体药代动力学和生物等效性研究也严重缺乏。
相关数据显示,90%以上的甲磺酸伊马替尼仿制药无法满足药品制造国际标准,安全性尚且不能保证,等效性就更需要进一步完善,仿制药的上市反而降低了患者的治疗获益。
仿制药与原研究治疗效果存差异
就目前国内仿制药而言,其与外资或合资原研药之间的价差历来是热议的话题之一,此次“质量一致性评价”也寄希望通过推出安全性、有效性都达到一定程度的仿制药,降低患者、医疗机构所承担的医疗负担。
目前仿制药在价格方面的优势并不是很明显,一些仿制药也在搞买赠促销活动,但实际算下来比原研药便宜不了太多。而在疗效方面,仿制药出现副作用的比例可能要比原液药高很多。以格列卫为例,迄今为止最大型的慢性髓性白血病一线治疗药物研究“IRIS”8年结果表明,该药治疗CML患者最佳主要分子学缓解率为86%,总生存率达85%,疗效显著且耐受性好。
2011年EHA报道了一个研究显示,伊拉克为评估是否可以用较低价格的格列卫仿制品替代格列卫,设计并实施了格列卫换用仿制品的研究。该研究共纳入126名CML慢性期患者,在服用该药获得CHR之后,换用α晶型仿制药治疗,3个月后,就有17%的患者疾病进展到晚期;6个月后,又有16%的患者丧失疗效。基于这个研究,著名的药物经济学专家Botteman等人,对患者进行生存模型分析,换用仿制品的患者平均1.58年就出现疾病恶化,而继续原研药治疗的患者14.51年无疾病进展。
与此结果类似的是,接受格列卫原研药治疗的患者平均质量调整生存年长达13.44年,α晶型仿制药治疗最好和最差的情况下分别为9.57和1.80年,患者QALY降低达3.87-11.64年,该研究也在2012年的欧洲国际药物经济学与结果研究协会(ISPOR)年会上进行了报道。
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说明,工艺、质量控制和晶型达不到一定标准的仿制药不能很好的延长患者的生存时间,反而可能延误患者的病情,使病人错过最佳治疗时间,失去改善生活质量的机会。
文/王健民 (作者为二军大附属长海医院血液内科主任暨全军血液病研究所所长,主任医师、教授;专家门诊:周一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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