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CFP
“海外代购抗癌药”实为国内黑窝点“出品”的假药。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费提醒:“消费者不要通过网络购买海外代购抗癌药。”这已是最近一个月内食药监总局第二次点名“网购抗癌药”。业内分析,网络已成假抗癌药“大窝点”,消费者必须警惕。
据国家食药监总局统计,2013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查处黑龙江“11·15”网络制售抗癌假药案等重大网售抗癌假药案件16件。以2013年3月破获的江苏“12·3”雷某跨国代购销售假抗癌药案为例,犯罪嫌疑人雷某雇人从印度购买来源不明的抗癌药吉非替尼片等,通过百度论坛发帖宣传销售,以支付宝收款,以邮寄方式将药品寄送给买家。经查,涉案药品全部为假药,涉案金额高达1500余万元。雷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现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近期有媒体曝光一些商家在互联网上宣称通过海外代购向国内低价销售印度版“易瑞沙”等抗癌药。这类药品在外包装上没有标识进口药品注册证号,外包装、标签、说明书上均无中文标识,销售价格仅为合法“易瑞沙”的1/10。食药监总局昨天称,经查,这类药品未经食药监总局批准,多为不法分子仿冒国外知名药品在国内黑窝点生产,或是国外个人购买的来源不明药品,邮寄回国销售,而且均为假药。
食药监总局监督检查发现,某些网站发布药品广告,推介那些能治疗某种疑难杂症的秘方药、高科技新药、便宜进口药、神奇疗效药,或使用“药到病除”、“肯定能好”等绝对化语言,销售所谓的“灵丹妙药”。这类网站很可能就是违法网站。还有些网站大肆宣传所售药品的研发或生产单位,并冠以国际性、世界性的头衔,像这样的厂家、机构大都是空壳或皮包公司。
至于那些声称代购“外国抗癌药”等处方药的网店或者个人,食药监局总局再次提醒,因为药品是特殊商品,各国都对处方药销售有严格管理要求,不凭当地医师处方不能从正规渠道买到,正规网上药店并不开展这类业务。因此,这些代购的渠道十分可疑。
根据地方药监部门的经验,网上代购境外抗癌药约有75%被证实是假冒药品。
文汇报记者 唐闻佳
友情链接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上海静安 | 上海秀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