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站在长宁区法院的刑事被告席上,已怀孕7个多月的王某显得尤为引人注目。身为某大卖场药房的柜长,王某却监守自盗将贼手伸向了珍贵的冬虫夏草。她将13盒冬虫夏草陆续转卖并做销账处理,当王某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之际,一次盘点却将她的如意算盘打破。
2013年8月15日,该公司业务部高级专员对其分管的第十一药柜进行盘点,发现电脑上的账目与货架上的药品数量严重不符。公司账上显示:自2011年以来,该药柜共进15盒冬虫夏草,销售13盒,现药柜上应有两盒。然而,当他去药店收银台调取公司的销售记录时,却没有找到冬虫夏草的销售记录,公司也没有收到那13盒冬虫夏草的销售款,营业员纷纷表示从来没有销售过冬虫夏草,价值2.8万元的13盒冬虫夏草不翼而飞。
原来,13盒冬虫夏草早已被柜长王某卖给了路边回收者。2011年5月18日,公司的配送人员打电话告诉王某10盒冬虫夏草送到了。王某此时恰好不在店里,她让配送员把货送到卖场边上的一家药房。不久,王某来到药房取货,她突然萌生了一个念头,一直以来,公司从来不派人到柜台盘点,并且自己又是负责每月做账的,如果自己在电脑上做销账处理,运气好的话没准能蒙混过关。
虽然心里还是有点害怕,但为了还清累计的信用卡欠款、多买几件时髦的衣服,王某将10盒冬虫夏草直接卖给了路边收虫草的人。在此后的两年内,她又陆续卖出了3盒冬虫夏草,共获得了1.6万元的收益,这些钱全部用来偿还自己信用卡欠款及个人消费。
从王某记账的电脑中可以看到,她在倒卖出冬虫夏草之后,将该货品做销账,且以7.5-8折的价格录入电脑,并将卖场的商品冲抵冬虫夏草,企图将账目做平。
事情暴露之后,王某才后悔不迭。2013年12月24日,在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她主动前往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投案自首,两天后她向公司退赔2.8万元。长宁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王某提起公诉。法庭上,王某表示,自己一时糊涂酿成大错,将来保证不会再犯。检察官表示,近来此类入职不久,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的行为频频发生,建议抱有侥幸心理的职工不要重走王某的路。
由于王某认罪态度良好及时归还赃款,以及考虑到她已经怀孕七个月,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来源: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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