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连续报道众多新上海人在办理居住证时被房屋租赁税“绑架”,由于房东不肯交,只得自己“吃进”的遭遇。房管、税务等部门都表示,在监管查处力度有限的情况下,欢迎市民举报。然而,青年报记者连日走访中发现,相关部门接受的举报案件却是寥寥无几。
难道就只能由租客来为“违规操作”买单吗?记者昨天从奉贤区获悉,在核实相关信息的情况下,租客凭6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就能办理居住证。
现状
举报不备案不交税?少,很少!
如果你是房东或是租客,别忘了,签好租约后,到所在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去登记备案。2011年10月1日,《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则》正式施行,其中对“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一环节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根据操作规则,租赁合同的新增、变更、延续、注销等行为均需登记备案。据记者了解,政策实施3年来,在沪上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基本都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流程体系,但却因实际受理的业务数量过少而显得“默默无闻”。
“当初我们都是经过专门培训的,在登记备案办理过程中也有一个标准流程,可是这些年经手的备案数量实在有限,很多业务也已经生疏了。”浦东一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坦言,相对于备案数量的少,前来投诉举报的更是从没见过。
该工作人员称,“根据规定,‘租赁当事人’应该主动登记备案,这牵涉到的不仅有房东,还有租客,所以一旦投诉到底是谁的责任,还是双方都有责任,根本无法区分。即便是难得有人来咨询‘举报’的事情,也多是意气用事,真要说到处罚分责任,也就没声音了。”此外,记者还就举报租赁不备案一事询问了虹口、杨浦、宝山等区房产交易中心,对于受理的具体数量各家都避而不谈,但“为数很少”是众口一词。
如果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还只是行政手续,那房屋租赁税显然就是真金白银让人“肉痛”了。记者以普通市民身份就“如何举报”细则向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先后有两位咨询员都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就已明确,市民可以通过纳税热线直接进行举报。然而,在提及具体受理数量时,工作人员并未言明,仅透露,该热线平时接到的举报多集中在商家、饭店不肯出具发票,涉及房屋出租索要发票不得、房东未报税的情况并不多见。
缘由
租客不愿惹事,邻居无“动力”
“举报房东?算了吧,我还要继续在这房子里住下去的。”“我能举报一个房东,总不能举报5个、10个房东吧,举报又有什么用?”……虽然对于房东拒不登记备案、拒不交税的行为租客们也是恨得咬牙切齿,但真的说到“举报”二字,绝大多数租客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不愿横生枝节。
此前报道中的当事人王小姐坦言,她最根本的目的是为了要办居住证,但举报房东这件事本身不足以推动事情的进程,甚至可能影响她的办证结果。“如果举报了,房东说不定会毁约把我赶出去。一旦如此,我将面临再一次找房子搬家的折腾。而最关键的是,很有可能再碰上不缴税、不备案的问题。”
王小姐略显无奈地表示,对于她这样的外地人来说,办出上海居住证是当务之急,无论是120分的积分便利,还是未来期盼的落户政策,这一切都与“时间”紧密相连。
在“王小姐”们看来,仅凭租客的力量见一个举报一个,根本不足以改变整个市场的现状。此外,也有租客担心,一旦举报查实受牵连还有中介,很可能自己就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再要通过中介租房子、买房子都会很麻烦。
如果说,租客是抱着“没好处别惹事”的心态不举报,那对于左邻右舍来说,是否会挺身而出呢?“即便我知道邻居出租房子没备案没缴税,我也拿不出证据”……在新陆花园、文兰小区、爵士悦等沪上出租率较高的小区,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几乎所有住户对于举报他人一事都不感兴趣。记者也注意到,“举报有奖金吗?”也成众人考虑是否“行动”的一大因素。
据了解,根据2011年11月1日正式实行的《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明确“鼓励对出租人不依法申报纳税的行为进行举报,凡是经调查属实的,将由税务部门按照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但就具体如何奖励,记者在咨询12366税务热线时,咨询员表示目前就奖励方案没有具体口径。
点赞
奉贤拿租房合同可办居住证
“申请办理新版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必须提供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而《房屋租赁合同》本身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为什么还一定要提供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报连日来的报道引发众多关注,不少“新上海人”通过网络平台、热线电话表达了对此项规定的不满。来自福建的黄小姐就表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原始材料还是身份证、房产证、租赁合同这些东西,那为什么不能拿这些材料直接办理居住证,偏要增加一个中间环节,不是浪费行政资源?”
通过连日走访,青年报记者发现,在上海奉贤区针对居住证的申办就有“突破创新”。记者从奉贤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获悉,办理居住证是需要去租住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服务中心办理,居住证备案应当是在公安局。
记者随后来到奉贤区奉浦社区办事处进行咨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办理居住证的租户需要带好身份证及复印件,房东也要带好房产证及复印件、房产证上登记名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租赁合同去公安局办理。”而具体的办理流程,工作人员建议记者去公安部门了解。
难道真的就不用对租赁合同进行登记备案?那这5%的房租租赁税还要不要先行支付?为此,记者又来到奉浦派出所一居委警务室,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办理居住证需要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以及租赁合同去派出所办理,办理完了需要回到这(片区警务室)备案。”当记者提及,是否需要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缴税证明时,工作人员很肯定地说:“不需要。派出所会核实相关信息。”
[业界声音]
5%租赁税太高“一刀切”不合适
强制的备案,转嫁的税款让租客“不能承受之重”,如何才能租住得安心舒适,成为租房族最大的心愿。
“在国外很多城市,规定月租在多少钱以下的,可向税务机关提出减税申请;还有经济困难的租客或房东,可以适当予以减免。”相关税务专家建议,征收租房税应适当降低标准,设立减、免税门槛,这样既容易实施,又避免了“一刀切”问题,并尽快建立合理的征税制度,加大廉租房、公租房的建设,稳定或降低房租价格,维护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平稳。
“如果一个政令的实施推广,普通纳税人都不满意,只有收费机关很满意,那么,这完全有悖法规政策的设立初衷,更有违国家三令五申禁止行政机关乱收费的禁令。实际上,关于5%房屋租赁税这个税率设计是否合法合理,还应听听市场意见。”有律师指出,对于房屋租赁的相关税收,尽管税务部门有一定的征收依据,但是,征税时应综合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老百姓的负担能力,确定合理的税目和税率,尽量减轻老百姓的税收负担。“与其在高税率情况下,收不到税,不如考虑降低税率或者象征性地一次性收取一定的管理费。”
青年报记者 顾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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