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花10万多元买了一辆二手2010款帕萨特,原本销售人员说该车只开了5万公里,但刘先生将车开去4S店保养时,店员告诉他该车已行驶20万 公里。刘先生顿时觉得受骗上当,将二手车公司告上法庭。日前,经松江法院调解,二手车公司同意解除合同,刘先生退还车辆,二手车公司全额退还购车款。
刘先生接到二手车公司的销售金先生打来的电话,说看了刘先生在网站的注册信息和购车需求后,感觉有几辆二手车符合他的要求,约他来公司看车。据金先生介 绍,公司销售的车辆都有合法来源,手续齐全,当天选中的车辆,一个星期内就可以办好相关手续。最终刘先生定下了一辆二手2010款帕萨特。
车到手后,刘先生决定去4S店做保养。4S店员仔细检查车辆时说:“这辆车已经开了20多万公里了。”5万公里变成20多万公里,这巨大的差距让刘先生 感觉被骗了。刘先生急忙找二手车公司理论,但二手车公司表示他们从没改过里程数,二手车交易主要看车况,里程表情况双方在合同中也没有约定,所以不会退 钱,但可帮刘先生将车子再转售,如果刘先生坚持退车,需要收取使用费等近2万元。刘先生无奈,将二手车公司起诉到法院。
庭审中,刘先生 说当初销售人员向他说得很清楚,这辆车只开了5万公里。对此,被告称,根据二手车交易习惯,合同上通常不注明车辆行驶里程问题,因为店家也是收购来的车 辆,无法保证之前是否动过里程表,交易价格主要是根据车况确定的。在交易时,刘先生多次查看车况,包括车辆里程情况等应该是知情的;从交易价格看,公司也 没有欺诈刘先生,2010年款帕萨特,车况良好就值这个价。
法院发现,双方在合同中确实未对车辆里程情况进行约定。另外通过庭审发现, 刘先生对于所购车辆总体来说还是满意的,只是对里程表一事有点耿耿于怀,通常这种情况下,刘先生作为家用轿车消费者,不会在购入车辆后自行改动里程表。经 多方面考虑,在法院主持调解下,最终达成上述调解意见。
[法官寄语]
近几年来,二手车交易市场活跃,市民在购买二手车时一定要多加留意,减少交易风险:选择正规的二手车交易公司,查看车辆的各种证件,熟知车辆交易的手续,尤其应会自行判断车况,经验不足的则应请专业人士代为判断。
另外,在交易过程中,对二手车销售人员各类的口头承诺事项,如未有大修、未经浸水、无重大事故等,应在合同中载明,以便万一发生诉讼,可以证明。总之,交易二手车,不能贪图价格便宜,一定要充分掌握车辆信息,避免掉入二手车交易中的“消费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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