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报记者 刘栋
今年以来,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先后查办了18起发生在动迁、资金补贴、土地等民生领域的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涉案人数达26人,较去年同比分别上升44%和110%。其中,贪污案5件11人,挪用资金案8件10人,滥用职权案2件2人,玩忽职守案3件3人。
村干部职务犯罪比例上升
今年10月,中央第二巡视组在结束对上海巡视后的反馈意见中提出,上海有的地方基层干部“小官贪腐”。青浦区检察院在查办案件时也发现,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涉案金额从1万余元到几十万元不等。
“目前查处的案件显示,犯罪嫌疑人大多为村书记、主任、会计三类人员。”青浦检察院反贪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村书记、主任手中掌握着财物的支配权,会计又是财务管理的具体经办人,几人互相勾结或与外人勾结,窝案串案高发。在今年查处的案件中,有12件村干部犯罪案件,共同犯罪8件,占66%。
今年9月,练塘镇东田村支书陶某涉嫌贪污被市纪委通报。检察机关初步查明,2012年8月,土地承包人孙某与东田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孙某向东田村支付土地承包款26万元,其中土地平整费52240元。陶某与村综治协管员陶某某商量,由陶某某以虚构种田大户补贴的名义,从出纳处骗取52240元土地平整费后私分该笔钱款。目前,该案仍在侦查中。
借机牟利发“补贴财”
为促进农民种植养殖的积极性,中央和地方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补贴政策。检察官表示,政府大量真金白银投向基层后,一些借机牟利发“补贴财”的现象也频频发生。一些基层干部将目光盯上了政府发放给困难人员的补贴。今年年初,青浦检察院查处了某街道居委会干部马某贪污扶贫救助款一案。马某作为居委负责发放补贴款的人员,每次借发放补贴之际,从中进行克扣。从老人慰问金、敬老补贴到建军节慰问费、学生助学金,她都要从中克扣200元—500元作为“辛苦费”。据统计,从2012年至案发,马某先后作案10余起,侵吞补贴款11390元。
强化监督先改革村务管理体制
青浦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建荣认为,强化基层干部监督,首先要从改革村务管理体制入手,加强对农村基层组织财务管理和监督。同时,完善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建立和完善对基层组织干部的监督机制。
在对涉及各类补贴款的案件进行分析后,检察机关发现,不少基层干部在资金管理使用上集权钱于一身,加之操作不规范,导致案件频发。为此,青浦区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政府补贴培训质量的监管,重点加强对补贴培训质量的督导评估以及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检查,实行实时跟踪监督。同时,将过去“材料审核”、“纸上签字”转变为进村入户、实地核查,并对项目的落实进行跟踪抽查。在对补贴款严格审核监督的同时,增强资金发放的透明度,将资金分配、流向、使用效果等统统晒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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