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昨天就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步发布股票期权交易规则等一系列期权配套规则的征求意见稿,标志着酝酿许久的股票期权试点启动在即。股票期权的合约标的包括上市交易的股票、交易所交易基金(ETF)等。业内人士普遍预期,首批股票期权试点很可能是上证50ETF、上证180ETF基金期权。
所谓股票期权交易,实际上是一种股票权利的买卖,即某种股票期权的购买者和出售者,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的任何时候,不管股票市价的升降程度,分别向其股票的出售者和购买者,以期权合同规定好的价格购买和出售一定数量的某种股票。期权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看涨期权;另一种是看跌期权,即投资者可以以协议价格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股票的权利。
业内专家指出,作为国际资本市场上一种成熟的风险管理工具,股票期权业务的发展,对于完善资本市场价格信号功能、提升资本市场定价效率、推进价值投资和建设蓝筹市场具有重要意义。股票期权如推出,将成为境内交易所市场首款期权产品,结束境内金融市场没有场内期权产品的历史。对于投资者而言,股票期权业务将大幅提高现货市场流动性、增加市场深度,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风险管理投资选择。
除了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外,证监会昨天还发布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参与股票期权交易试点指引》。上交所方面则公布4项配套业务规则征求意见,分别为《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股票期权试点业务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投资者适当性指引》和《做市商业务指引》。由于股票期权的交易和结算分别由上交所、中国结算来完成,中国结算也同步制定了股票期权试点业务的结算规则,并与上交所联合制定了《股票期权试点业务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从而构成完整的股票期权业务规则体系。此外,上交所、中国结算还将联合制定股票期权经纪合同示范文本以及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为期权经营机构开展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提供引导和规范。
文汇报记者 唐玮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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