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家自扫门前雪”的范围等有了具体规定。记者从绿化市容部门获悉,《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对物业、轨道交通、商铺等的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具体义务等做了规定。
新的《管理办法》规定,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的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为其物业管理区域外侧至人行道外沿;集市贸易市场、展览展销场所、商场、商铺、饭店、施工工地、待建地块等场所的责任区范围为其经营、使用区域外侧至人行道外沿。
此外,此次《管理办法》新增了责任人应及时清除影响通行的积雪残冰; 按照规定投放生活垃圾; 不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被称为“新三包”。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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