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发布消费维权约谈办法:“有苗头”企业也能直接约谈
为化解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约谈经营者办法(试行)》,将于2015年11月1日实施。
《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约谈经营者办法(试行)》共18条,涵盖消费维权的约谈对象、范围、程序、内容等方面。根据《约谈办法》,经营者存在群体性投诉或有潜在群体投诉风险、发布违法广告或夸大宣传、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消费者投诉反映比较集中、被新闻媒体曝光等八项情形之一,消协组织将按照程序组织约谈,其中也包括消协组织发现经营者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存在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是经营者需要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等情况。
小编点评:从2014年开始,中消协先后约谈阿里、京东等十大电商,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约谈不仅仅针对有问题的企业,有的企业可能有一些潜在性的、还处于苗头的问题,消协也希望能提前约谈这些企业,进而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该办法是依据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旨在消费维权,是消协组织对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等领域存在的影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与经营者进行直接沟通交流、通报情况、听取意见、研究办法,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