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施行
食药监总局发布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于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不仅涵盖食品、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全品种的日常监督检查,也涵盖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全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办法规范了日常监督检查要求。对检查人员资质、检查事项、检查方式、检查程序、检查频次、结果记录与公布、问题处理等进行规范;还规范了标准化检查表格。设置了标准化的检查表格及结果记录表格,并配套制定相应的检查操作手册,规范指导基层人员开展检查工作。
北京:急救车打表收费
从5月1日开始,北京将成为全国首个使用计价器来确定救护车使用费的城市,3公里以内收取50元起步费,3公里以上每公里7元。
按照新标准,如果同时接送两名及以上的患者,按照患者人数平均分担救护车使用费。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因为自身原因,拒绝使用已经到达现场的救护车,需要缴纳50元救护车使用费。救护车必须安装计价器,计价里程以计价器为准,无计价器救护车辆不得收费。
上海:每月给65岁以上老人发津贴子女应经常探望
《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5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对赡养人在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的义务都有明确的规定。赡养人应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对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负维修义务。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问候老年人。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家庭成员应当经常探望。
另外,上海市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照不同年龄段提供涵盖高龄营养、交通出行等方面需求的津贴。津贴分为五档,最低档65-69岁,每人每月75元,最高档10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