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受到折磨的小星回到家后立即将此事告诉了妈妈。听闻女儿被老师猥亵,气愤的王女士在了解了详细的情况后,立即联系钱某,要求其解释整个事情经过。但钱某一直拒绝提供,无奈之下,王女士遂报警。后警方通过侦查将钱某抓捕归案。
据悉,钱某是某民办中学签约的老师,到案后一直否认自己对被害人小星的猥亵行为,还辩解是被害人小星“诱惑勾引”自己。
为了有力指控犯罪,戳穿钱某的谎言,司法部门展开了调查。针对钱某的辩解,承办检察官引导侦查机关收集被害人在学校的品行表现证据。同时,检察机关又加强了对被害人案发后的心理咨询和心理测量材料的调取。在大量证据面前,钱某的谎言被一一击破,最后钱某部分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从业禁止覆盖教育相关工作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向闵行区法院对犯罪嫌疑人钱某提起公诉,并建议对其从业禁止。法院判决被告人钱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禁止从事教育及相关工作。据悉,这是闵行区人民检察院首例建议法院判处从业禁止案件。
什么是从业禁止?据了解,从业禁止在刑法中是指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至五年。犯罪嫌疑人钱某违背教师职业要求,在教学活动中实施猥亵犯罪,到案后心存侥幸、供罪不诚,被检察官认定符合从业禁止的条件要求。
根据《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犯罪嫌疑人钱某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将丧失教师资格,承办检察官考虑到若只是剥夺教师资格,刑满后他仍可从事如培训、看护等职业,为了预防再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安全以及维护未成年人利益,检察机关扩大保护范围和力度,采取预防性措施,将从业禁止建议全面覆盖到教育等相关工作。
案发后,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向钱某所在民办学校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强化教师品行管理制度,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同时闵行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检察部门多次赴学校开展法治以及自我保护教育,并以此案例提醒学生,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观念,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同时开设家长课堂,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