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这个薛舫既然不是房东,他又怎么会有房门钥匙的呢?从一段电梯的监控中,特勤员发现:原来薛某谎称自己钥匙掉了,找来锁匠开了门,并换了锁。
真相大白后,一行人立即报了警。在寄希望于警方能够尽快破案的同时,余先生提出,应当有人对他所面临的损失负责。
对此,后援律师表示:实施诈骗的薛某自然要面临法律的严惩,而房产中介在这一事件中同样难辞其咎。因为中介在整个房屋出租过程中,没有承担必要的审核义务,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而房产中介也表示,愿意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积极促进事情的妥善解决。此外,对于余先生陷入的困境,中介提出,可以将余先生和真正的房主约到一起,争取说服他们,将房子继续租给余先生。
经过一番商议,双方约定,余先生继续租赁这套房屋,租约为两年,第一年租金为每月1900元,第二年为每月2000元,这样解决显然也兼顾到了各方的利益。对此,后援律师特别提醒承租方,应从中吸取教训,选择房源时多留个心眼,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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