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奥斯卡被禁赛,但艾哈迈多夫的出场让上港的中场实力毫无削弱。东方IC
本报记者 陈海翔
舆论一片口诛笔伐后,在上港与富力之战中惹出大麻烦的巴西人奥斯卡终究没能逃过重磅罚单。但当第二只靴子落地后,中国足协此次高效的处罚却并没有如愿引来外界的一片赞誉。看着这一连串 (奥斯卡八场、陈志钊七场、傅欢六场、李提香五场)禁赛公告,更多人开始考虑另一个问题:在中国职业联赛正处于良性发展的今天,中国足协到底是以一种怎样的标准来处理这些球场内的负能量事件,当“情理”和“规则”发生矛盾时,到底什么才是更应该首先遵循的准则?
奥斯卡应该受到处罚,他的冲动的确带来了负面影响,但这位中超“标王”是否应该因为非死球状态下的两次大脚“闷人”遭受如此重罚,争论却仍在继续。
叫好之后,更多人开始沉思
处罚为什么会这么重? 《体坛周报》 在报道中援引了足协某部门负责人的话进行解答:“高层明确指出要发扬足球文化的正能量,奥斯卡事件中的当事人表现,明显是在传递负能量,破坏中国足球的形象,降低职业联赛的品牌价值,必须重罚。”这位负责人还提到了之前秦升的那张超级罚单,“秦升被停赛六个月都没引起一些人的重视,一旦有人再涉案,必须重罚。纪律委员会要根据规则大胆去罚,规则确定了下限罚则,但并没有确定必须根据下限罚则去处罚。像奥斯卡事件中的当事人,只有重罚才能警醒他人。”
足协的重罚获得了一些媒体的支持。《广州日报》 在报道中就为足协高效迅速的处理点了赞,该媒体在分析 《纪律准则》 的相关条款后写道:奥斯卡的最终量刑在原罚则基础上增加一倍,确属有法可依。一直以来,中国足协在处理重要争议时总是受制于方方面面的“关系”,屡屡上演“葫芦僧乱判葫芦案”的闹剧。这次,中国足协一改常态,整个判罚过程合情合理、一视同仁,值得点赞!
重罚似乎能平息舆论的怒火,而罚单出现后,更多媒体开始讨论的话题是重罚标准到底是什么。“北京体育广播”在报道中发问:回顾事件本身,奥斯卡的两次解围都击打到了富力的球员,确实很近力量也很大,但在非死球情况下,这样的动作确实很难界定。另外几名球员就更冤了,如果不是说引发了这么高关注度的话,可能连黄牌都不会给。
《南方都市报》 也在报道中为奥斯卡喊冤:2015年美洲杯,内马尔在死球状态下拿球踢人,与对手发生冲突并且顶撞裁判,最终不过是被追加禁赛三场。在处罚球场违规违纪的问题上,中国足协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相比奥斯卡被禁赛八场,更可笑的是陈志钊这么一推就被禁赛七场,李提香和傅欢并没有特别明显的恶性动作,也分别被禁赛五场和六场,完全是乱来,俱乐部的合法利益在足球管理者眼里或许根本不存在。
人治法治,哪样才是准则
事件发生后,“PPTV体育”专门统计了一项数据:本赛季进行至今,已经有20名中超球员和教练员收到了来自足协的罚单,合计受到87场停赛,罚款42万元。但关于足协处罚的争议一直没有平息过。在很多比赛中,中国足协都没有运用相同标准在进行处理,可以理解中国足协维护赛场秩序、净化赛场环境的良苦用心,但如何保证足协处罚的公平性、合理性和一贯性,是一个值得仔细思考的问题。
上海 《青年报》 也在报道中质疑了这一现象:就在这个月初,长春亚泰主场对阵贵州智诚的比赛中,亚泰球员范晓冬就在死球状态下故意用球踢了倒在地上的贵州球员,结果只是以一张黄牌了结。这个行为远比奥斯卡恶劣得多,只是因为没有产生恶劣影响就可以不管了吗? 为了所谓的“影响”,而脱离了这些行为本身的判断,足协这样的重罚究竟对不对呢?
重罚的标准是什么,中国足球究竟是人治还是法治,显然成为了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南方都市报》 认为,奥斯卡遭重罚算是给舆论一个交代,但舆论并不只是媒体或者网友的态度,归根到底,中国足球目前还是人治多于法治。杀一儆百,杀鸡儆猴,乱世用重典,中国足协还在用原始的山大王式的管理办法,而不是通过建立某种具有公信力的规则来规范行业行为。足协的办法管得了一时,但其背后的思维方式耽误的却是长久。“搜狐体育”同样表示,足协“顺应民意”的做法并未能换来一片叫好:很多业内人士纷纷表示,重罚奥斯卡没有合理的依据,当“情理”与“法则”发生冲突时,我们应该选择站在“法则”一方,如果一切从感情出发,那还要规矩何用?
奥斯卡们的罚单已经开始执行,但关于今年一系列争议罚单的争论,还远远没有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