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情包的吸金能力大增版权却未被重视
7月28日,电影《表情奇幻冒险》登陆北美市场,上映首日揽下1005万美元。影片讲述了三个表情的冒险经历。在这部由表情形象emoji担纲主演的电影中,表情包实现了从手机小屏幕走向影院大屏幕的华丽变身,其自身价值也不单单局限于打赏抽成,更升格为IP“赚大钱”。
如今,表情包的吸金能力正被进一步发掘。Line原本是韩国的一款聊天软件,过去几年,这款聊天软件靠着出售表情包及其周边产品,一年营利高达18亿元。
国外表情市场的成功,让不少国内商家跃跃欲试。然而,行业野蛮生长造成的版权侵权问题,也让业内人士头疼不已。
2016年,徐州一名学生原创的徐州话版本表情包,被微博名为“徐州帮”的博主随意使用在一条软文广告中。被指侵权后,“徐州帮”仅愿意支付500元版权费,以获取一年的使用权。
设计出微信“爆款”表情包的超能也曾深受版权侵权之害。“表情版权没有一个很明确的标准。有时候设计师没有很好地保护自己的版权,但有时候会因为版权保护中心服务不到位而使应得的版权姗姗来迟。”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认为,表情包不论上传与否,其在制作完成后,制作人便享有该作品的版权。
“表情包视情况被认定为计算机软件作品或美术作品。若被认定为计算机软件作品,可适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被认定为美术作品的话,则受到《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保护。”李俊慧说。
如何制作使用表情包才算安全
“表情包在传情达意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效果,又高度符合网络技术运用的特征,由于巨大的商业价值,其研发创作已成为网络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陈堂发认为,作为新的网络表达形式,表情包的创作、使用同样必须受到已有的诸多法律规范,遵循我国法律的一系列禁止性规定。
受访专家表示,真人表情包制作使用的前提应该是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表情包的制作方要取得权利人的同意,还要注意不能丑化他人的人格。网友在用表情包娱乐的时候,也不要触及法律红线,这既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对他人的尊重。
“要从不同的角度进行预见性的考虑,如果实在是有好的创意,可以做出来,但是要进行善意的使用。”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徐新明说,“如果用于商业用途,必须取得许可;如果是在自娱自乐的同时向网上、社会上传播,那就要多考虑一下制作的表情包会不会给原来的权利人带来某种伤害、会不会冲击社会公认的道德和秩序。”
陈堂发指出,目前的相关法律条款对规范表情包的创作、使用基本上够用,但诸多的禁止性规定散见于不同的部门法律、法规之中,比较零散。为此,他建议如果将针对表情包的创作、使用经常涉及的法律规范问题等分散处理的规范性条款收集起来,按照一定的逻辑整理成册,并作必要的细化解释,可以更有针对性地规范从业人士。
“侵权问题如果解决的话,表情包可能涉及到的就是商业价值和人格价值的问题。而且有时表情包确实会对企业以及个人的形象的提升有积极作用。这个时候表情包可能就不是一种表情了,而是变成了一种宣传符号,这个也是需要注意的。”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道。
对此,网友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嫪恋崇拜丑陋:以后斗图需谨慎啊
Ioannes-AMDG:那就用卡通图片吧
懒得想名字哈哈:想起了室友把我照片做成了表情包,说多了都是泪。
斑点护理达人:如果真追究责任的话,那岂不是很多富豪
猫的夏目和我的你:谢谢他们没有追究
最强王者小乔:我们不生产表情包,我们是大自然的魔法师。
我是人間丶惆悵客:吓到赶紧发个表情包压压惊
小黑:不做商用就应该没关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