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在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的会议室里,随着大屏幕上人员名单的快速闪动到定格,浦东新区、长宁区、虹口区、松江区和奉贤区总计5200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相继产生,公证人员现场进行了监督公证。这是《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以来,本市首次集中公开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活动。活动全程网上直播,接受监督。
当天的抽选严格按照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规则,借助信息化手段,直接在本市公安局人口信息系统数据库中随机抽选产生第一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抽选规则明确随机抽选人员的基础数据由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提供,初次抽选人员的基础数据应符合年满28周岁(即1990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公民)、在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数据库中未登记有犯罪记录、吸毒、肇事肇祸精神病史记录,且抽选居住地与户籍地在同一行政区划的;以本市行政区划为单位分别抽选,各区随机抽选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由本区司法局负责人进行抽选,各区随机抽选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的其名额数应为各区人民法院实际上报名额数的10倍,即浦东新区抽选2400人、松江区抽选400人、长宁区、虹口区和奉贤区各抽选800人。随机抽选的过程、结果同步在大屏幕显示。
据司法局基层工作处处长商忠强介绍,下一阶段,各区司法局将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开展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采集工作,建立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按照《人民陪审员法》的要求,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在通过资格审查并经本人同意的候选人名单中,再次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并经公示、提名、任命、公告、宣誓等选任程序正式成为人民陪审员。
据了解,除了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还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和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产生。
“人民陪审员法对人民陪审员最低名额数的规定,以及贯穿选用始终的随机抽选方式,都增强了人民陪审员选任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张铮告诉记者,人民陪审员将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均要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并首次引入了审判长指引机制,通过制作事实问题清单等方式,由审判长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时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规则、法律规定等事项履行中立的指引、提示、解释和说明义务,并在七人合议庭庭审中实行事实审与法律审分离,避免从前一部分人民陪审员沦为“陪衬”,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积极性。
作者:何易
编辑:周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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