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江苏省商务厅官网获悉,为贯彻落实《省商务厅关于加快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苏商流通〔2021〕122号),根据《全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拟认定5个“全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示范区”和8个“全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示范创建区”。公示时间为3月14日-21日。
“全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示范区”
南京秦淮区
无锡梁溪区
徐州鼓楼区
苏州工业园区
南通崇川区
“全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示范创建区”
常州新北区
连云港海州区
淮安清江浦区
盐城盐都区
扬州江都区
镇江扬中市
泰州海陵区
宿迁宿豫区
作者:付鑫鑫
编辑:赵征南
责任编辑: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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