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海关所属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关员对一票出口申报品名为擦洗膏的货物进行查验,开箱查验后发现实际货物与申报不符,货物疑似为治疗皮炎用药膏,包装上无执行标准和生产厂家等信息,货物包装和说明书内显示成分均含有倍他米松或丙酸氯倍他索等皮质类激素成分,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L证),共计约37.2万余支。由于企业在申报时涉嫌伪报品名,目前该批货物已移送后续部门进一步处置。
海关提醒:海关严厉打击以夹藏、伪装、瞒报或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对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苏展 马文捷
编辑:刘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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