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鲍德温
《去见那个男人》
[美]詹姆斯·鲍德温著
胡苏晓译
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
■黄夏
作为理查·赖特和托妮·莫里森之间最重要的美国黑人作家,詹姆斯·鲍德温的创作并非自始便着眼于种族问题。以1957年美国白人警察镇压黑人示威的小石城事件为界,鲍德温的创作可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作品除探讨种族问题外,还大量旁及作家青少年时代在宗教、音乐和艺术上的体验,后期则在政治事件的刺激下全盘转入对社会问题的拷问。
鲍德温在文学上的声誉主要奠基于后期作品,但这绝不意味着其前期创作就可忽略不计。《去见那个男人》是鲍德温唯一结集出版的短篇小说集,比起单本长篇,这本集子或许能让我们更好地见识他的“少作”是如何影响其成熟期的创作的。
或许是担任基督教牧师的继父过于严苛的教诲,使得鲍德温从小对宗教就有着异常复杂的感受。成人之后,他激烈批判基督教在转移黑人受奴役和压迫等现实问题的焦点的同时,又以所谓“救赎—惩罚”作为新的桎梏继续束缚黑人的身心。但另一方面,鲍德温也通过宗教在思想和艺术上发展出一套观察和理解世界的别致视角和表达方式。因而在某种意义上,除黑人身份外,我们还可以在鲍德温身上窥见如詹姆斯·乔伊斯、格雷厄姆·格林等同样既浸淫宗教又戮力反抗的作家的影子。
以《郊游》为例,我们可以一睹宗教对鲍德温心灵的影响有多深。故事是这么讲的:黑人教友结伴坐船出门郊游。途中,他们动不动就对身边的孩子作一番吓人的说教。而男孩子们呢,则合计着给暗恋的女孩送生日礼物,其中的男孩约翰尼则对另一男孩大卫暗暗生出某种甜蜜而禁忌的好感……
小说始终洋溢着压抑和梦魇的调子,并在教友们集体做祷告时达到一种近乎失心疯的狂热:人们的身体好似着了魔,手舞足蹈、面孔扭曲、又哭又闹。鲍德温描述这些内容,仿佛不是在写基督教,而是在写某种邪恶的黑巫术。在其诅咒和鞭笞下,男孩对女孩的恋情、男孩对男孩的好感,这些美好的情愫和欲望,无不“被追踪、被捕获、被奉献,仿佛一个永久的血淋淋的祭品,放在上帝的圣坛上……”宗教压抑的一面,被鲍德温写得既阴气森然,又呈现一种圣歌般的魅力。鲍德温后来的大部分作品,无论语言还是叙事都极富这种气质。
除以孩子视角揭露成人世界残酷冷血的《传宗接代》外,集子中的其余小说都聚焦黑人主题,但它们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命中注定》写黑人青年在融入白人社会时的身份焦虑,他必须在白人面前俯首帖耳,因为“美国式的独立自主”,在他那里“就成为不可容忍的傲慢”。天长日久,“你变得如此习惯于被打击,你发现你总是在等待它”。等待一种命定的打击,其实就是在等待一颗玻璃心的养成:他憎恶人们的歧视,又受不了他人的同情,并对施以援手的白人朋友们满腹狐疑。鲍德温无疑戳中了半个世纪后所有美国人内心的纠结:说一个黑人“不容易”、“了不起”,或许跟直接朝他吐唾沫一样,皆为肤色歧视的一体之两面。
如果说《命中注定》探讨的是黑人对外冒险将要遭遇的挫折的话,那么,《桑尼的蓝调》则刻画了黑人在面对自己心灵时进退失据的困境。主人公桑尼从事演唱事业,他既无法获得白人社会的承认,又因饭碗朝不保夕而得不到哥哥和家族的理解。而艺术本身又从不向艺术家允诺一份可靠的福祉,因为这股“内心的风暴”既无法言说,也就意味着“当你终于试图想要接受它、对付它时,却发现没有人听信”。是的,黑人艺术家除了需要对付种族问题,还要与自己所从事的艺术较劲儿,永远处于一种既相互对峙,又驯化依赖的复杂关系中。
鲍德温还提到黑人身份在跨文化语境中的变异性。《游子情》中,久居法国的黑人影星拍片时刻意把一个可怜兮兮的黑人角色演得如同“高贵的野蛮人”,因为他不能容忍“我儿子对于我的感觉,会和我对于我自己父亲的感觉一样”。而导演则提醒他注意,若是戴上这副面具,“你将教育他永远也不要对任何人说实话”。情感认同与历史认知成为剪不断理还乱的存在,这也是1957年小石城事件发生后,从客居八年的欧洲返回美国的鲍德温内心的真实写照。他终于认识到,身为一个黑人作家,他的责任在美国。
值得注意的是,鲍德温中后期创作对种族问题不再采取一抗到底的态度,而是转趋温和。这本集子没有体现出这一点。因而,要窥得鲍德温文学的全貌,特别是其种族平等和解的政治观点,我们尚需从他的《向苍天呼吁》《另一个国家》等长篇小说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