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王冠中1日在新加坡出席香格里拉对话会期间就中国南海的九段线问题回答与会人士提问,强调在解决海洋岛屿与海域划界争端问题上,中国一贯且明确主张在尊重历史事实和国际法基础上,与直接当事方通过协商谈判解决。
王冠中说:“我只简单地讲几条最基本的事实,请大家参照我说的这几条基本事实,进一步认识和理解中国关于南海九段线的主张。”
第一,中国在南海的主权、主权权利、管辖权主张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这个历史有2000多年。中国从汉朝开始就发现和逐步完善了对南海、特别是南沙诸岛礁以及相关海域的管理。这方面的历史资料和历史文件是大量的。
第二,中国的西沙群岛、南沙群岛,在200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都在中国的管辖下,都属于中国所有。只是在二战期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把中国的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侵占了。1946年,中国政府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从日本侵略者手中收回了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主权。在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回归中国以后,中国政府在1948年划定和宣布了现在所说的九段线。大量的历史文件,以及各国出版的地图都是这样明确记载或标定的。
第三,关于南沙群岛包括西沙群岛及其相关海域,在长久的历史过程中,周边国家并未对中国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提出质疑,只是在1970年代以后才出现这个问题。出现这个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南海发现了丰富的石油资源。
第四,《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1994年生效的。中国尊重《公约》,是《公约》的签署国。《公约》是1994年生效的,可是中国对南海诸岛礁及相关海域由历史形成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是在2000多年间形成的,1994年生效的《公约》不能追溯既往。它不能追溯和重新划分历史上形成的各国的主权、主权权利和海域管辖权,同时它承认各国关于海洋和岛礁的历史性权利。
第五,《公约》不适用于海洋岛礁归属权的调整。与海洋有关的海洋法是一个庞大的、丰富的法律体系,不仅仅是一个《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调整各个国家在海洋上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也不仅仅限于关于海洋的国际法,还有一个包含海洋国际法在内的庞大的国际法体系。仅仅抓住《公约》来说事,是说不成的。中国签署了《公约》,也尊重《公约》。可是美国并没有签署这个《公约》。美国为什么不签署?因为美国感到《公约》的很多地方是对美国不利的。一个没有签署《公约》的国家,不断拿这个《公约》向中国说事,这能说得成吗?美国打算尊重它吗?《公约》变成了美国的武器,美国用得着的时候、对它有利的时候,就拿起来,当作武器向别的国家挥舞;用不着的时候就把《公约》弃之一边。我在这里提出一个问题:美国准备什么时候加入《公约》?准备什么时候签署《公约》?
最后一点,中国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即在解决海洋岛屿与海域划界争端问题上,中国主张在尊重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的基础上,与直接当事方通过协商谈判解决。现在有的国家把在南海与中国的争端提交国际仲裁。其实在2006年,中国就根据《公约》特有的、专项的规定,排除了将领土主权,包括岛礁争端,军事活动和其他活动的争端诉诸国际仲裁,中国已经做了排除性声明。这个文件在联合国存着。关于南沙群岛的岛礁和海域划界争端,中国历来主张,今后还要继续主张并在这方面努力,坚持以最大的诚意和耐心,通过直接当事方协商谈判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