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有三个未成年子女,在巨大的生活压力之下,父母忙于打零工挣钱,浑然不觉家中孩子的“惊天”秘密;12岁女孩,正是鲜花含苞待放、娇嫩欲滴的年纪,本应在宽敞的课堂接受教育,但却在懵懂之中走上了另一条人生轨迹;一个呱呱坠地、活蹦乱跳的鲜活生命,多么惹人喜爱,却是一起罪恶案件的“活证据”;一起年龄差异悬殊的强奸案件,牵出了这个家庭背后无奈的过往。风雨飘摇之下,这个家庭又该何去何从呢?
少女怀孕
生父竟是隔壁小卖部老头
2013年10月的一天,李素芬像往常一样,正在工厂里忙碌着,作为三个孩子的母亲,她与丈夫必须打好几份零工才能维持家庭生计,因此每一天她都是从早忙到晚。这一天,她意外地接到了二女儿萌萌班主任老师的电话。班主任在电话里要求李素芬务必要到学校去一趟。李素芬心里一下子冒出了无名之火,心想一请假又要扣掉不少钱,但回忆班主任的口气,事情似乎很严重,她只得依约来到萌萌的学校。
班主任见到李素芬,脸色沉重地说:“我建议你赶紧带你的女儿萌萌到医院去看一下,她好像怀孕了!”
这个消息就像一个响雷在李素芬的胸口炸开了:“不可能,萌萌只有12岁!她最近只不过是发育期,胖了点!”在班主任的好说好歹下,李素芬才心不甘情不愿地带女儿去检查身体。医生的诊断直接让李素芬浑身冰冷:“这个女孩已经怀孕了,而且根据判断,胎儿已经七个月了!”
拿着手里的诊断书,李素芬气得浑身发抖,还没到家,她就使劲地用手捶向萌萌的背部:“你说,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萌萌哭着回答:“我也不知道会有小孩呀!妈妈,我该怎么办啊?”李素芬问道:“到底是哪个小赤佬?”“是……是……”萌萌欲言又止。“快说,不然让你爸爸打断你的腿!”“是小店里的阿爷!”
这简直是另一个晴空霹雳,直接把李素芬震懵了。“天哪,那个老头已经60多岁了!”过了好一会,李素芬才清醒过来,她一把牵着女儿的手,气呼呼地走进了派出所的大门,报案称女儿被小卖部的陈老头强奸了。
生活艰辛
被“忽视”的女儿心事谁能懂
李素芬报案后,警方很快将陈老头抓捕归案。陈老头倒也爽快,很快承认确实与萌萌发生过性关系,但他坚称,两人是自愿发生关系的,而且时间竟然可以追溯到2012年7月,时间整整跨越了一年多。看到外表、年龄差距如此悬殊的两人,饶是见多识广的警察也无法将这两人联系在一起。2014年1月,此案被移送至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当检察官赵宏翻阅卷宗时,深深地为这个女孩萌萌感到惋惜。这个女孩,从小就是一个被“忽略”的孩子。原来李素芬与丈夫总共生育了三个孩子,萌萌是老二。当年萌萌出生时,曾被寄予厚望,希望她是个儿子。然而,她仍然是一个女孩。这个现实让李素芬感到深深的压力。为了传宗接代,一定要有一个男孩,萌萌出生没多久,就被妈妈送到奶奶家寄养,她与父母只能在逢年过节时见面,成了名符其实的“留守儿童”。命运最终眷顾了李素芬,在几年以后,她终于得偿所愿地生下了儿子,于是她的关注点都放在了这个最小的儿子身上,对于远在奶奶家的萌萌根本无暇顾及。
萌萌就一直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成长,一直到奶奶去世,10岁的萌萌才被父母接到上海同住。虽然回到了父母身边,但这个敏感内向的女儿仍然时时感受到这个家庭的“无视”。父母忙于打工赚钱,每天早出晚归,根本无暇与孩子交流。跟勤快懂事的姐姐相比,她还不能帮上家里的忙,仿佛是个拖累;跟活泼好动的弟弟相比,父母对男孩的偏爱让她选择了沉默。从小与奶奶生活的她,显然与这个家庭有着格格不入的气场,总觉得自己是个多余的人。曾经的小伙伴远在异乡,更加感到莫名的孤独与无助。
而陈老头就是在这个时期出现的。这个60多岁的老头,就租住在萌萌家隔壁,他20多年前就已离异,一直独身居住,在小区里以开杂货铺为生。出租屋空间狭小,萌萌经常到杂货铺玩耍,而陈老头就以零食、钱财为诱饵,引诱当时尚不满11岁的萌萌与其发生性关系。
更让赵检察官感到心痛的是,本案发案时,萌萌已经怀孕7个月,孩子月份太大,已经无法做流产手术。加上年纪实在太小,引产手术被一拖再拖,最终在2013年12月,萌萌产下了一名男婴。面对这个小生命,萌萌和她的家人都很无奈:这个孩子,又该怎么安排呢?
救助疏导
雪中送炭抚慰受伤心灵
面对无助的萌萌和手足无措的家属,赵宏检察官在办案的同时,意识到对于被害人的救助也非常重要。萌萌生下孩子后,情绪一度达到崩溃的边缘。李素芬为了让孩子能够平复心情,就将这个孩子送到了远方亲戚处代为抚养。然而,萌萌毕竟只有10几岁,经历了人生中最大的一次变故,敏感内向的她进一步将自己深深封闭起来,平时一句话也不说。更糟糕的是,这个家庭正在遭遇的还有严重的经济危机。对孩子有着深深愧疚的李素芬连打工也不去了,她专心一致地陪着女儿,家庭收入顿时锐减。加上家里又多出来一个孩子需要抚养,其经济压力可见一斑。
面对这样的情况,赵宏检察官迅速将案件情况进行了汇报,很快,1万元的刑事被害人救助款就发放到乐萌萌父母手中,暂时缓解了这个家庭的燃眉之急。
而对于这个家庭的心灵救助,更是检察官关心的重点。作为被害人萌萌,她年纪尚小,对于性行为的知识极其匮乏,即使怀孕了也懵懂无知,直到学校老师发现异样才致事发。在生下孩子后,面对这样一个鲜活的生命,萌萌痛不欲生。本是豆蔻年华,人生才刚刚开始,她根本不知道今后的路该怎么走下去。而被害人的父母,同样备受内心的煎熬,对于女儿的愧疚感无时不刻不困扰着他们,女儿今后该怎么办,那个孩子又该怎么办,他们一点头绪也没有。
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主任检察官杨淑红,与上海彩虹青少年发展中心的资深社工王卉老师一起,分别对萌萌和她的父母做了心理辅导。针对李素芬因为萌萌被强奸觉得没脸见人的心态,他们运用心理学方面的知识,逐步取得李素芬的信任,李素芬终于逐渐敞开心扉谈起了自己的心事。同时,对于萌萌如何走出案件对她的影响,以及今后生活、学习安排等问题,杨检察官、王老师与萌萌的父母、老师进行了多次面对面的访谈,引导这个家庭在心理上正面应对事件对家庭和个人的影响,并且积极寻求对策,在生活上予以妥善安排,帮助萌萌早日回归正常生活。
针对男婴的去留问题,检察官和社工们也在积极地寻求对策。鉴于陈老头孤身一人,目前身陷囹圄,而萌萌同样还是一个求学中的少女,无法担当母亲的职责,检察官与社工积极地与民政机构、妇联、社会组织联络,希望能给这个不幸的男孩一个圆满的归宿。
性侵案件
心理疏导助力向前看
浦东新区检察院主任检察官杨淑红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工作十余年,对于性侵案件的办理,她已形成一套自己的经验法则:绝对避免二次伤害、心理疏导更为重要。由于性侵案件通常发生在一对一的环境下,被害人明显处于劣势,每一次盘问都是被害人最不愿意回忆的场景,然而案件的诉讼又必须有被害人的笔录,因此,询问的技巧尤其重要。“调查取证时,我们都会要求公安穿便服、开生活车,尽可能不提及案件性质或性侵害细节等内容,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隐私权、名誉权,防止他人知悉案件。”杨淑红检察官解释道,“另一方面,要充分运用现有证据,对于控辩双方不存在争议或者证据确实充分的事实,特别是涉及到性侵内容可能伤害到被害人及其家属的细节,尽可能一次充分予以确认。”
对于性侵案的被害人来说,要如何走出案件的阴霾,重新树立对生活的勇气呢?“最好的方法就是遗忘。”杨淑红检察官回答道。随着大城市的迅猛发展,来沪人员大批导入,像萌萌这个家庭是非常典型的来沪务工人员家庭,家庭成员之间的交流非常少,家长通常都忙于自己的事情,根本无法顾及孩子究竟在想些什么、有什么需求。萌萌从小就被父母、亲人忽视,唯一亲近的奶奶已经去世,不得不到上海来与父母同住,她没有可以倾诉心事的对象。在办案过程中,陈老头曾提出萌萌年龄作假的辩护意见,认为萌萌并非12岁,不是幼女。
对此,赵宏检察官调阅了大量书证,如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户口簿、出生证明、学籍资料等,发现这些资料上记载的出生日期均不一致,而作为亲生母亲的李素芬也记忆模糊,不能确认孩子精确的出生年月,由此可见,萌萌被“忽视”到何种程度!最终还是公安机关前往萌萌老家及上海居住地等处重新调查取证,才将萌萌的实际出生年月确认下来,有力地回应了陈老头的辩解意见。
“我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尽量采取心理学的方法给这些被害人予以心灵上的疏导,等到案件结束后,希望他们再也不要与我联络,因为我也是案件曾经发生过的证明,如果他们再次看到我、或者联络我,说明他们仍无法逃出阴影。只有通过时间,才能慢慢疗伤,让被害人尽快走上正轨,她们才会渐渐遗忘曾经发生的一切,才能真正都走出来、走下去!”杨淑红检察官真心地盼望萌萌能够真正地“遗忘”掉,重新走向新的生活。同时,她也希望着此类案件能够越来越少,毕竟孩子的成长是不可逆的,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家庭、社会的共同关爱。
经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陈老头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陈老头现已提出上诉,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