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各界关注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终于公布。
早在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下一步国企改革提出新的论断,包括“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国有企业要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等诸多重要内容。在《决定》为新一轮国企改革定调后,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也随之加紧酝酿出台。按照此次《指导意见》定下的目标,本轮国企改革给出时间表:2020年国有企业在关键性领域取得阶段性成果,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培育大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骨干国有企业。
国企改革突破口是管资本
在不少专家看来,《指导意见》的一大亮点是国资委从“管人管事管资产”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
现行国资管理体制由国资委主导,包括“管资产、管人、管事”,国资委身兼“裁判员”与“教练员”双重身份。曾担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的陈清泰表示,未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向是参照国内的“汇金模式”与国外的“淡马锡”模式,形成独立的“裁判员”和“教练员”,推动政府职能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建立国资委-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经营性国企的三层管理体制。
上海天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祝波善告诉记者,《指导意见》提出国资监管体系要从什么都管转变为“以管资本为主”,主要思路是推广国有资本运营、投资公司。以后国资委主要管国资投资、运营公司,然后由国资投资、运营公司出面对国有企业履行股东职责。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指的是国家授权经营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通过划拨现有国有企业股权,不经营实业,运作主要在资本市场,如中央汇金公司和国新资产管理公司。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则是以投资、融资、建设项目为主,可投资实业,如中投、光大和中信承担着国有资产布局的任务。
“该管的要科学管理,决不缺位,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不该管的要依法放权,决不越位。”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张毅明确表示。
明确分类推进国企改革
《指导意见》的另外一个突出亮点就是,明确“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这是迄今针对国有企业改革的中央有关文件的“新提法”。
根据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需要,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并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商业类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22个省市出台了国企改革方案,其中有19个省市明确了国企分类方法,可根据类别数分为三分法与二分法。北京、上海、宁夏等17省市采取三分法分类,其中16省市将国企分类为功能类、公益类/公共服务类和竞争类。
混合所有制改革不设时间表
《指导意见》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目标是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鼓励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提出试点先行,健全审核程序,规范操作流程,严禁暗箱操作,防止利益输送。
此前,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在“世界经济论坛2015年新领军者年会”上透露,国有企业在经济下行中采取了很多应对措施,今年上半年企业兼并重组的速度较快。专家分析,无论是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还是加快重组整合,国企改革均需要借助资本市场实现,推动国资证券化是最佳路径。同时,在此次国有企业改革中,也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市场普遍预期,《指导意见》之后,伴随着“1+N”国企改革系列文件中“1”的出台,国企改革将从政策探讨和部分试点转入全面推广与深化阶段。预计作为国资重镇的上海也将结合科创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国资国企改革。
文汇报记者 张晓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