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视组于2015年3月31日至2015年5月29日,对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信委)进行了巡视(合并巡视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党委、市核电办、市无线电管理局、长兴岛开发办、化工区管委会和化工区发展公司),并于2015年7月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党委主体责任,自觉做好巡视整改工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党委(以下简称市经信工作党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市经信工作党委及时将市委第一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向委党政班子成员、机关和各被合并巡视单位进行了通报,并且认真组织学习市委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引导班子成员、委机关和合并巡视单位领导干部从政治上、全局上正确认识巡视及其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不断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通过进一步的学习思考,大家深刻认识到,巡视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是一次难得的全面政治体检;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对于更好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干部队伍建设水平,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为此,党委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提出要求,要把巡视整改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切入点,深入梳理问题,深刻查摆原因,研究整改举措,坚决落实整改要求。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经信工作党委书记陆晓春任组长,市经信工作党委副书记、市经信委主任李耀新,市经信工作党委副书记张锡平同志为副组长。先后召开多次专题会议,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确保反馈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成立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材料撰写、督促检查等相关工作,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是细化责任落实。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把巡视反馈的四大类问题分解成30个具体的事项,明确每一个具体事项对应的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明确每一大类整改工作牵头的责任处室和配合处室,明确整改工作的时间节点和责任要求。对于合并巡视单位和相关直属单位,加强上下联动和督促检查,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并明确一个机关处室为牵头部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工作对接,严防出现盲区或空白点。同时,实施整改落实定期督查通报制,每周对各项工作进行督查,以督促改,切实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和整改工作到位。
二、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严抓好整改落实
市经信工作党委对市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做到一一对应,紧抓不放,坚决整改。属于工作上不规范不严格不到位的,即知即改,坚决纠正;属于违纪违法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属于制度缺失的,举一反三,及时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截止8月底,委机关及合并巡视单位已即知即改问题15个,制定整改措施70条,新建或拟修订制度22项。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立即开展全面自查,严格“三公经费”管理,杜绝“三公经费”超预算执行,坚决纠正违规行为。组织机关公务员学习法规制度,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修订完善《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机关文化建设专项经费使用办法》、《专项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强化全委统筹,聚焦重点领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管理水平。
2.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本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规范事业单位投融资行为,推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加快投资企业改制工作,逐步实现事企分开。加强与编制部门和事业单位管理部门的协调沟通,解决社企分开问题。二是建立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研究制定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薪酬制度改革的相关制度,强化报批程序,加大检查指导力度,规范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收入分配行为。研究制定《直属企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所属企业资产管理的对象范围、主要举措和责任要求,确保直属企业健康发展。
3.关于部分行业协会财务较为混乱、廉政风险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责成有关行业协会进行自查自纠,责令有关人员退回不当费用,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岗位调整等处理。对违规履职的专家采取收回专家聘书、取消专家资格、列入黑名单等处理措施。严格落实中央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和本市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和意见,理顺机关和行业协会的职责关系,规范行业协会管理。坚持行业管理和廉政责任同步落实,在依托行业协会开展有关工作的同时,督促行业协会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年内制定《加强专项资金项目委托单位管理的暂行规定》,修订《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督促行业协会规范专项资金管理。
4.关于未按规定公开招标问题的整改情况。责令化工区管委会对相关工程项目和公共设施维护项目进行梳理,改变以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直接委托相关单位承接工程项目的做法,委托专业公司进行公开招投标。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规,严格项目公开招标标准,加强项目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明确将执行招投标制度情况作为各类审计的必审事项,作为年底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重要内容。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摊派出国(境)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对2012年以来因公出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规范出国经费使用。加强因公出访计划统筹,加强信息沟通,减少出访批次和人员,提高外事工作效率。严格财政预算刚性约束,没有预算或预算经费已经用完的,坚决停止安排出访。加强与财政和外事部门的协调沟通,按照实事求是原则,确保正常开展因公出访活动。
2.关于违规发放返聘人员津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市经信工作党委、市经信委机关各部门聘用人员进行清理,规范聘用手续和待遇。研究制定《加强所属企事业单位退休返聘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修订《加强机关临时借用(聘用)人员工作管理的通知》,完善聘用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明确人事教育处为借聘人员管理部门,未经管理部门同意,一律不得外聘或返聘工作人员。
3.关于公款旅游问题的整改情况。严肃处理当事人,并要求退赔相关费用,做出深刻检查,反思问题教训。机关党委以案释纪,对机关全体党员进行纪律教育,强化机关干部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修订完善市经信工作党委、市经信委机关培训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从制度和流程上加强对机关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监督检查。
4.关于违反公务用车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责令长兴岛开发办严格执行本市公务用车相关规定,清退有关车辆,停止发放油耗补贴,并将严肃处理责任人。研究制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明确公务用车配置标准、使用要求等事项,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5.关于违反公务接待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无线电管理局、长兴岛开发办等单位公务接待中存在的问题,责令严肃接待制度,明确接待标准。长兴岛开发办制定了《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严格手续、严控程序、严把标准和规模,外单位上岛联系工作人员统一在食堂安排标准工作餐。无线电管理局将整改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安排,进一步增强全员勤俭接待、规范接待的意识,改进结算方式,取消月度定期结算模式,一餐一结一报销。组织市经信系统各单位对公务接待行为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制度程序,严格执行制度要求。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党委集体讨论和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程序和保障措施,将市经信工作党委、市经信委机关年度经费预决算、产业和信息化重大专项资金安排及预算重大调整等纳入党委议事和决策范围,加强党委制度建设。二是在已建成 “1+1+5+X”(“一个意见、一个管理办法、五个操作规程、一批具体办法”组成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体系)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框架基础上,完善专项资金管理环节,加强常态化监管,将专项资金和专项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制定《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加强专项资金项目委托单位管理的暂行规定》,强调参与专项资金评审的专家所应承担的责任和遵守的纪律,对承接专项资金管理的服务单位设置权限,明确工作纪律,防止在专家评审和外包服务环节出现管理漏洞。设立“上海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以市场化手段减少政府部门资金分配的决策权限,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对本市产业转型升级的杠杆作用,聚焦调结构、促转型。三是完善直属单位管理制度,强化各级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修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直属(归口)单位管理的意见》及相关配套制度,形成流程化、表单式的管理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机制,完善加强直属单位管理的实施办法。2016年起,直属企事业单位要定期将财务报表报市经信委审核。
2.关于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对重点案件线索特别是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深入查处,震慑腐败行为。加强与检察院等办案机构的沟通协调,扩大案源线索,加大调查取证力度。对转交归口单位办理的举报信加强指导和过程监督,由办结审核把关转为全程指导、参与办理的督办方式,依法依纪严肃查办案件。二是优化办信查案工作流程。制定和完善了《重要举控件集体研判工作制度(试行)》、《信访举报办理流程有关规定》、《对违纪案件进行审核的规定》,规范信访办理流程,完善办信查案制度。三是提升驻委纪检组干部能力素质。以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为契机,把工作的重点和人力资源聚焦到办信查案上,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锻炼,提高法规水平和办案能力。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
1.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学习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熟悉和掌握党委管理范围内的干部情况,提高干部管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二是明确班子成员研究干部工作的表决要求,书记会、党委会与会人员要对每个拟任用对象进行评议表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提出评价意见。三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进一步落实“动议环节”制度要求,体现人选酝酿过程。严格执行干部工作纪实制度,完善有关会议记录,详实完整体现干部人事工作讨论的过程。涉及干部工作的会议记录,会后要经过干部部门负责同志确认。四是责令有关单位对重大投资事项进行梳理检讨,修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和资金管理等制度。进一步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完善党政班子会议制度,规范班子决策行为。
2.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有关单位党组成员和干部管理部门深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进一步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着力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请示报告制度的落实。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拟提任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进行全员核查。开展干部档案专项检查,共检查干部档案332份,对存疑的档案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三是研究制定《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及请假报告制度》,严格进出境请假报告制度。加大对归口单位和直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责令相关单位对近年来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进行梳理,并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
3.关于有关单位违规决定本级领导人员薪酬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学习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福利有关政策规定,深刻检讨在议事决策和制度执行上存在的不严不实和不规范行为。结合贯彻落实本市《关于深化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重新核定公司本级领导人员的薪酬标准。加强公司系统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管理工作,做好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不断深化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下阶段,市经信工作党委、市经信委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等为重点,切实解决巡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努力在深化问题整改、建章立制、提高制度执行力和查办案件上下功夫,不断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效。
一是坚定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带头履职尽责,敢于真抓严管,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注重抓早抓小,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有责必问、有违必究、有案必查、有禁必止,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是切实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落实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密结合,从严字入手,从实处着力,紧盯巡视反馈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常抓不懈、一改到底。
三是着力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整改要求是长期任务,其中制度建设是关键,要点面结合,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努力从制度和机制上堵塞漏洞。对涉及管权、管人、管财、管物的重点领域,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的有效制度,着力构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并加强培训,严格执行,以求达到标本兼治、长效管用的目的。
四是有效推动工作开展。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根据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市委对巡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过正风肃纪,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思想觉悟,进一步改进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以本次巡视整改为新的起点,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和上海大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服务上海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把巡视的成果落实到改革发展中去,努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21)23113896
电子邮箱:xszg@sheitc.gov.cn
来信请寄: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党委
邮政编码:20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