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关于适当调整社会保险费率等要求,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在保障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和社保基金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进一步降低本市部分职工社会保险的费率水平。该项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此次调整共涉及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三个险种,总体费率下降2.5个百分点(具体调整方案见正文),预计2016年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35亿元。目前本市职工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较好,有一定的积累且年度有结余。这次费率的调整,不会对参保人员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产生影响。
今天下午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副市长时光辉介绍了降低费率的方案和意义,并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负责人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具体调整方案:
1.养老保险企业的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即从21%降到20%。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即从11%调整为10%。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0.5个百分点。即从1.5%调整为1%。
注:方案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并对2016年1月1日至政策公布前企业按照原费率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实施清算。
调整后“五金”缴费标准:
上述费率下降2.5个百分点后,本市五项职工社会保险费率总水平为43%,其中养老28%,医疗12%,失业1.5%,工伤0.5%,生育1%。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35亿元。
参保人员各项待遇不受影响
职工社会保险费率进一步下降,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的各项待遇。今后,我们将继续根据国家部署和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当提高各类社会保险待遇,进一步确保市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同时,本市正在积极研究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通过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的预警、储备和保值增值机制,扩大职工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和基金管理,健全财政和国资对社会保险的投入机制,增强本市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降低社保费率的三大利好
1、进一步降低职工社会保险费率,作为“三去一降一补”组合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全国“两会”决策,直接降低企业成本的重要举措,而且有利于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宽松的市场经营投资环境,改善企业市场预期,增强企业信心,激发企业活力,为经济平稳发展提供持久的发展动力。
2、进一步降低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率水平,也为促进职工收入增长提供重要支撑。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是提升本市企业市场竞争力和企业效益的重要途径之一,有利于提高企业所得,进一步做大蛋糕,进而为提高普通职工收入创造条件,为经济平稳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打下更好的基础。
3、进一步降低职工社会保险费率有利于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当前经济增长压力加大,必须下决心帮助企业降成本。进一步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利于提振企业信心,提升企业效益,从而为社会保险基金和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Q&A:
1.这次本市进一步降低职工社会保险费率具体将如何操作?
这次本市进一步降低职工社会保险费率将按照“1+1+0.5”的模式操作,具体调整方案为:养老保险企业的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即从21%降到20%;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即从11%调整为10%;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0.5个百分点,即从1.5%调整为1%。费率下降2.5个百分点后,本市五项职工社会保险费率总水平为43%,其中养老28%,医疗12%,失业1.5%,工伤0.5%(具体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加浮动费率办法),生育1%。
该项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并对2016年1月1日至政策公布前企业按照原费率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实施清算。
2.为什么这次选择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三个险种降低费率?
目前,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费率分别为29%、13%、2%、0.5%和1%,其中企业的单位缴费费率分别为21%、11%、1.5%、0.5%和1%。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费率水平本身就比较低,进一步下降的空间有限;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个险种的费率水平相对高一些,而且目前的基金收支状况比较好,下调费率是有一定空间和条件的。
3.为什么这次只降低单位缴费部分的费率?
在职工社会保险的缴费中,有单位缴费,也有个人缴费。国家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费率分别为8%和2%。本市执行了国家的规定,在个人缴费费率上已经没有进一步调整的空间。此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要计入个人账户,直接影响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为此,这次不调整个人缴费部分的费率。
目前企业单位缴费部分的总费率水平为35%,与个人缴费部分的总费率10.5%相比,相对比较高。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和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不论是当前还是长远,企业的平稳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都是至关重要的。在目前企业面临一定困难的情况下,通过降低企业的单位缴费费率来降低企业成本,是支持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据测算,这次职工社会保险企业的单位缴费费率下降2.5个百分点,预计2016年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35亿元。
4. 进一步降低职工社会保险费率,会不会对参保人员的待遇产生影响?
目前本市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较好,有一定的积累且年度有结余。这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的下调,不会影响到参保人员的总体待遇水平。
从总体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注重代际平衡。从个人看,具体个人待遇的确定主要取决于职工本人退休时上一年的社会平均工资、职工本人的平均缴费工资、职工本人的缴费年限和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额四个因素;职工个人退休后的待遇增长在国家统筹安排下,主要考虑物价增长水平和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本次下调企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会对上述养老金待遇确定和增长因素产生影响,因此也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个人养老金待遇水平。今后,我们还会根据国家部署和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继续适当提高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待遇水平,确保退休职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主要取决于个人账户计入标准、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今年这四个因素“三不变一上升”,即个人账户计入标准、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不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39万元上升到42万元。因此,即使这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费率下调后,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仍会有适当提高。今后,我们将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情况,继续适当提高职工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
失业保险不设立个人账户,失业保险金的水平主要取决失业人员的年龄和累计缴费年限。本次失业保险费率下调不会对上述两个因素产生影响,也就不会影响到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水平。尽管这次下调了失业保险金费率,但我们仍将从4月1日起继续适当提高失业保险金水平,今后也还将根据物价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继续适当提高失业保险金水平。
5.根据规定,进一步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那么从1月1日至今企业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何处理?
为充分发挥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对减轻企业负担的作用,经过认真研究,该项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对于1月1日至今企业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将实施清算退还给企业。在清算的操作上会需要一定的时间,也请广大企业予以体谅和配合。
6.进一步降低职工社会保险费率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有何影响?
本市进一步降低职工社会保险费率,既是贯彻中央要求、降低企业成本的重要举措,也是经过了严密测算、认真研究,并在社会保险基金的可承受范围之内。不管是从近期还是长远看,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进一步降低费率后,基金的安全仍然是有保障的。而且费率下降后,企业负担减轻了,生产经营状况改善了,基金的收入也会随之增长,从而更加有利于基金的正常运行。
7.进一步降低职工社会保险费率后,如何保障基金和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关于完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中央和国务院有投资运营等顶层设计,《社会保险法》也有相应规定。对此,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目前,我们正在按照国家的部署,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贯彻国务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市社会保障基金预警、储备和保值增值机制,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工作。二是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和基金管理。三是健全财政和国资对社会保险的投入机制,完善社会保险预算制度。四是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和政策,进一步扩大职工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统筹能力。五是通过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确保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来源的稳定。
(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