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报讯 (记者 刘栋 通讯员 陈晓晨)明明亮着绿色的“待运”灯,可坐上车报出目的地后,司机又嫌路途短不愿前往。前天下午5点左右,记者跟随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来到轨交一号线莘庄站南广场,对出租车拒载行为进行现场执法。在短短一个多小时内,执法人员先后查处了两辆拒载的出租车,两名驾驶员也将面临200元行政罚款并暂停营业15天的处罚。
晚高峰时的莘庄交通枢纽,出租车候客人群逐渐增多。一辆始终停在路边无视乘客、顶灯又亮着“待运”的出租车引起执法人员的注意。两名着便衣执法人员准备拉开车门上车,却发现车门被锁。敲开车窗后,驾驶员表示愿意拉客。可当执法人员提出要去七宝,驾驶员又表示不愿去,执法人员再次说了一遍目的地,可驾驶员还是明确表示不去。便衣执法人员遂亮出执法证,并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调查。整个过程中,便衣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录音录像。最后,当事驾驶员对“拒载”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依法对其开具调查处理通知书。
市交通执法部门表示,近期在处理信访投诉和整治非法客运案件中,发现存在不少正规出租汽车挑客拒载情况,驾驶员往往对短途乘客不屑一顾,导致其长时间滞留无法成行。“出租车行业拒载等恶性违法行为始终是日常执法监管的重点,但长期以来出租汽车拒载案件呈现出形式多样、隐蔽性强、取证困难的特征,一直都是摆在执法部门面前的‘硬骨头’。”市交通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克服查处拒载取证难的问题,执法部门将采取“执法人员乘车执法”模式查处出租车拒载。
这位负责人解释,“执法人员乘车执法”就是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含两名)着便衣实施检查,并对检查过程采取全程录音录像,如果检查发现出租车存在“拒载”行为的,执法人员可当即出示执法证件,表明交通执法人员身份,并对当事司机的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四种情形将被认定为拒载
1、所驾驶的车辆开启空车标志灯后,遇乘客招手,停车后不载客的;
2、所驾驶的车辆开启空车标志灯后,在营业站内不服从调派的;
3、所驾驶的车辆开启空车标志灯后,在客运集散点或者道路边待租时拒绝载客的;
4、载客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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