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宠物医院治疗,经过手术没能治好,还被建议安乐死。钟先生将猫带到另一家医院,经过简单治疗后,猫很快康复。钟先生认为第一家医院的误诊使得爱猫遭受了折磨,对自己也造成了精神伤害,因此将宠物医院告上法庭,索要6500元精神损失费。浦东法院近日一审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钟先生在小区里捡到了一只未足月的流浪猫,取名“萌萌”带回家并悉心照料一年多。用钟先生的话说,“萌萌”带来了很多欢乐,他们之间建立了深厚的感情。2014年11月9日,“萌萌”出现排尿困难。随即送到本市某宠物医院,11月9日开始进行了三天治疗,情况有所好转。11月19日,又出现排尿困难,所以又送回宠物医院。经过采血、验尿等检查,宠物医生窦某对“萌萌”实施了全麻手术。手术结束后,医生试了两次,都没能成功插入导尿管,于是做了膀胱穿刺,将尿液抽出。“窦医生跟我说导尿管中可能有细沙状结石,需要做造口,手术费在5000元左右。否则猫会憋死,不然只有实施安乐死。”钟先生称,在他的追问下,窦某才告知造口的成功率只有50%。
不愿冒险的钟先生带着爱猫离开了宠物医院,随后送往另外一家宠物医院。“第二家医院推翻了被告的诊断结论,经过简单治疗后,萌萌就能排尿了,很快恢复了健康。”在庭审中,钟先生认为第一家宠物医院的医生没有进行沟通,做手术是为了收取高额费用,并隐匿相关材料。因为误诊,导致爱猫遭受了本可避免的身体折磨,作为主人,他的精神也受到了伤害。因此要求被告宠物医院退还收取的医疗费1500元、承担第二家医院就诊费用1942元、赔偿原告精神损失6500元并向原告赔礼道歉。
但被告宠物医院却并不认同“误诊”的说法。医院认为,医生已进行了充分沟通,原告也签署了手术同意书。是由于原告情绪问题,所以没来得及补充做穿刺等病例资料。“正因为我们实施了手术和紧急穿刺,缓解了症状。所以到另外一家医院时,猫就可以排尿了。这并不能排除我们也能将猫治好的可能性。”对于医生窦某所说的结石、做造口、实施安乐死等情况,被告医院表示,这只是医生向其解释存在的可能性,是最坏打算。
由于原被告双方分歧较大,法庭未组织调解,将择期宣判。
友情链接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上海静安 | 上海秀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