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怒族”很普遍,引发悲剧是秒秒钟的事儿
路怒症患者越来越多,势必给社会带来更多的不良影响。
资料照片 记者 王湧 摄
变道、抢道、争抢停车位,这些看似很小的矛盾,很可能会引爆一场大事故。一些平时温文尔雅的司机上了车,就好像变了个人,破口大骂、动手打人。这种开车时情绪失控、容易发脾气的症状叫做“路怒症”。近日,嘉定区法院就审理了不少路怒族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马路上车辆小擦伤,两名车主口角后进入“斗鸡”模式;电瓶车与小汽车相撞后一方用皮鞋击打、脚踹对方至轻伤......这些案例看似“奇葩”,实则反映了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即路怒族开车发泄负面情绪容易惹祸上身、害人害己。
案件直击 避让不顺
80后小伙肆意挥拳
电视里的拳击比赛画面刺激血腥,在现实生活中,凌某把马路也当成了擂台,对被害人卢某大打出手。从不认识卢某,只因车辆避让产生了一点小摩擦,凌某把卢某打得多处轻伤。
今年31岁的凌某是上海嘉定人。本该在事业上大展拳脚之际,却被送往监狱服刑。2014年10月23日22时许,夜幕已黑,凌某驾驶轿车途经南翔镇沪宜公路古猗园路路口时,因为与旁边的一辆出租车发生避让而引发争执。
当时,被害人卢某乘坐由驾驶员胡某驾驶的出租车。矛盾发生后,乘客卢某与凌某吵得尤为激烈。随着火药味的升温,凌某强行把卢某拖下车来,然后朝着卢某的脸部头部打击。经鉴定,卢某因外伤致左颞少量脑挫裂伤,构成轻伤一级;右枕骨骨折、蛛网膜下腔少量出血,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公安机关接报警后处警,将在现场的被告人凌某抓获。凌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的犯罪事实,他因故意伤害获刑一年。
有车挡道
50岁男子持械伤人
冲动的时候随意拎起一件东西就是武器。今年50岁的王某被赵某的车辆挡道,争吵几句后拿起一把螺丝刀捅向赵某,之后两人又撕扯殴打致赵某轻伤。
2013年9月4日20时许,赵某把车停放在小区门口的空地上,影响了王某车辆的通行。两人互不退让争吵了几句,王某气不过一把抄起车里的螺丝刀捅向赵某,致赵某手臂被划伤。
随后两人继续扭打在一起。王某对赵某拳打脚踢,致使赵某右手第四掌骨头完全性骨折,右眼眶内侧壁骨折伴凹陷移位,鼻骨线性骨折,分别构成轻伤二级、轻微伤。
2013年9月5日,王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结合被告系自首及犯罪事实、起因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其实,王某抄起螺丝刀只伤到赵某手臂也算幸运,万一失手伤到对方命脉,后果将不堪设想。记者了解到,一些“路怒族”发作时持械伤人,曾发生过将对方捅死的悲剧。
发生碰撞
三人围打一人
吵架时双方当事人往往你一言我一语互不相让,这时候如果有一方的亲属朋友在场,是否会给争吵降温?不一定!因为冷静的人即使吃亏了也有所克制,可是不冷静的人无疑很容易被火药味带动,然后火上浇油。结伴而行的朋友三人一起殴打被害人汝某,结果打架虽然赢了,但三人一起进了监狱。
2013年10月15日20时许, 33岁的白某、37岁的白某某和34岁的程某同行,在嘉定区马陆镇陈宝路54号附近路段与汤女士发生交通碰撞,汤女士的老公汝某闻讯赶来,与三人争吵起来。吵得不过瘾了,双方动手厮打。白某某的第一反应是上去劝架,在企图拉开双方过程中,被程某误伤。在当时的情况下,白某某认为是被汝某所伤,更加愤怒,索性与程某一起对汝某拳打脚踢,致汝某右第五掌骨基底部完全性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 左眼钝挫伤,经鉴定构成轻微伤。
案发后,公安机关接报警后处警抓获了已被汝某扭获的被告人白某; 经侦查于2013年10月23日抓获被告人白某某; 在白某某的配合下于10月23日抓获被告人程某。三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罪行,三名被告人的家属共计赔偿被害人5万元,均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嘉定区法院认为,三名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白某、白某某、程某分别被判决拘役5个月、3个月、5个月。
一方退让
另一方仍不罢休
都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在面对一些小事故时,只要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退让,就可以避免肢体冲突。其实不然,在实际生活中,有些“路怒族”不发泄不罢休,即使对方已想息事宁人,他们仍紧追不放,直到把对方打一顿为止。马某就是在被害人陈某掉头离开后紧追不舍,逼迫陈某下车后把陈某打一顿才解气。
2014年5月31日19时30分许,山东籍31岁男子马某与被害人陈某因行车避让发生纠纷,面对马某的喋喋不休,陈某选择调头离开。可是马某不解气,他驾车追赶至江桥镇沙河村液化气站附近,逼迫陈某下车,然后挥拳击打陈某头面部致伤。经鉴定,陈某因外伤致双侧鼻骨骨折,已构成轻伤二级; 左眼上睑裂创、左眼下睑擦伤、左眼挫伤、鼻出血构成轻微伤。
2014年6月3日,马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通过家属赔偿了被害人5万元,取得了谅解。法院判决被告人马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6个月。
法官说法
因小失大,背后折射焦虑情绪
嘉定区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朱雯雯曾审判过多起“路怒族”刑事案,在同情被害人的同时也为被告人感到惋惜。“一般,被告人冷静下来之后都很后悔当时的行为,不少案件是被告人主动投案、认罪,家里人也积极想办法弥补被害人的损失。”面对这些案件,朱法官总结出了一些共性。
在案件审判上,“路怒族 ”引发的刑事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一般都以故意伤害罪判监禁刑。“很多时候,老百姓之间的纠纷都是民事纠纷,顶多涉及一些赔礼道歉、经济赔偿等,而一旦路怒族大打出手致人轻伤以上,就成了刑事案例,性质更严重了,这些都是被告人所未想到的。”
在案件当中,一般双方当事人并无积怨,只因一些小事而大打出手。这背后折射了被告人的焦虑情绪。朱法官解释说,现在汽车保有量越来越高,交通也愈发拥堵,而人们工作生活节奏快,压力大,容易产生不良情绪。更有一些人,开车时心态不平和,一旦遇到不合自己意愿的事情便情绪失控,动手打人。
“这两年,路怒族刑事案逐年增多,反映出不少市民都患了路怒症,在这里也提醒广大市民在开车时应该更加冷静,如果因为一些原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的行车纠纷而失去理性乃至大打出手,等待你的可能是牢狱之灾。”朱法官表示。
专家声音
怒驾可控,心态调整很重要
路怒症患者越来越多,势必给社会带来更多的不良影响。那么“路怒症”是否可以避免呢?来自上海大学法社会学研究中心的李建勇主任认为,开车发怒是可以控制的,只要做好心态调整,保持平和的心情上路,养成谦虚礼让的生活习惯,“路怒族”将有效避免。
“现在的社会弥漫着浮躁气氛,很多人都急功近利,干什么事儿都追求高效、迅速,在开车上也是如此,遇到一个红灯或是堵车都容易发怒不满。”再加上不少人承受着工作生活中的各式压力,本来心中已积累很多冤屈,在开车时再遇到一点挫折就情绪失控,把引怒自己的人或事情当成出气口,不仅带来了交通拥堵,还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乃至个人入狱的悲剧。
另外,李建勇教授认为开车发怒也是一些人唯我独尊心态的反映。一些独身子女从小唯我独大,抱有“宁可我负众人,不能众人负我”“得理不饶人”等观念,在遇到对方不小心犯错时不依不饶,更不能忍受别人辱骂自己,非要靠拳头赢回自尊。“这种态度和心理非常不可取,每个人都要提升自我修养,父母在养育孩子时,更要注意培育孩子的礼让谦虚的品格。”
不可否认的是,社会压力让一些人迷失自我,满腹积怨。李建勇建议,企业单位在制定员工考核、工作指标时要考虑到员工的能力和承受力,不要一味强压。国家也可以通过宣传路怒族的危害来加强百姓对此的关注,也可以通过立法手段来警醒人们文明驾驶、礼让出行。
不过,说到底,路怒族一般是在情绪失控后闯下大祸,所以个人的情绪调控最为重要。“可以通过运动、看书、听音乐等多种形式放松身心,保持心理健康。保持平和心态,遇到事情沉着冷静,三思而后行,那么怒驾将可以有效避免。”
友情链接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上海静安 | 上海秀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