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可是面对妻子两度患癌,经数年照顾无果后,共同生活30年的丈夫潘某无奈离家出走。妻子汤某因生活困难愤而起诉到法院,要求丈夫给付扶养费。面对这样一对困难夫妻,虹口法院法官释法明理耐心协调,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丈夫自愿每月补贴妻子部分费用。
潘某与汤某于20世纪80年代初结婚,育有一女,双方是有名的“模范夫妻”。然而2008年,汤某被诊断患上乳腺癌,经两年多治疗,汤某病情逐步稳定,但一直未能根治。
两年间,潘某一直对妻子贴心照顾,但他自身健康也每况愈下。哪知祸不单行,在2010年8月的一次检查中,汤某又被诊断出患有鼻咽癌,这对本就入不敷出的潘家而言,可谓雪上加霜。
潘某眼见妻子久治不愈且医药费越来越多,无奈决定撇下患病的妻子离家出走。潘某突然不辞而别,给汤某带来了沉重的心理压力和经济压力。虽每月有退休工资,女儿也有补贴,但治疗两种癌症所需的医疗费仍使汤某的生活潦倒。于是,汤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丈夫潘某每月支付其扶养费1000元。
为尽快解决汤某的燃眉之急,减少诉累,虹口法院法官与双方进行了沟通。交谈中,潘某称自己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知道遗弃病妻于法于理不容,但汤某生病7年已花光家里所有积蓄,他无法再承担沉重的医药费。对于潘某的辩解,法官耐心劝说,听得潘某心中起了波澜,看到憔悴瘦弱且一直小声啜泣的妻子,他更是无言以对。经过协调,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由潘某每月补贴妻子500元。(以上人物均系化名)
友情链接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上海静安 | 上海秀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