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综合新华社消息,针对近日网上流传“兴业银行北海分行高管卷款30亿元潜逃”一事,兴业银行8日回应称,此事还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具体金额以公安排查核实的结果为准。目前兴业银行正在积极配合调查,同时将尽力安抚受害者。
近日流传消息称,兴业银行北海分行某部门总经理苏某,利用帮办银行过桥业务赚取高额利息(俗称“过桥贷”)为由,诱使兴业银行2000多客户上当受骗。
兴业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受害人中有个别为兴业银行的客户,尽管苏某从他们手中集资时没有与之签署兴业银行借款合同,但毕竟当事人是兴业前员工,案发后也有一些受害人来找银行,我们对此深表同情,后期会根据公安机关侦查情况尽力做好受害人安抚工作。”
据了解,“过桥贷”是指借款人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通过民间的小贷公司、投融资公司或个人借贷方式筹措资金归还银行到期贷款,待重新取得银行贷款后再偿还这部分资金的行为。由于周期短、回报高,加上中间方又是银行管理人员,势必会对一些投资人有很高的诱惑力。
专家表示,银行职员应在银行授予的工作职责范围内从事银行业务,并且必须在银行营业大厅和办公室完成,如果一个职员能从客户手中骗取数十亿元资金,银行竟毫无察觉,银行应有的内控可谓“失控”。
据银监会提供的数据显示,从2014年到今年3月,经公安机关认定的银行无责的大案要案共12起,涉案金额约20亿元;而银行和客户均有一定责任的大案要案共19起,涉案金额约11亿元。
日前,银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有效防范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通知》特别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柜面业务流程控制。《通知》要求,客户申请办理柜面业务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采取凭证签字、语音自助提示、屏幕自助显示等方式告知客户其办理的业务性质、金额并得到客户确认,确保根据客户真实意愿办理业务。
该监管细则的出台,能否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减少欺诈类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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