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露是姑妈介绍给钱某的女朋友,两人相处了大半年,虽然一直没见面,但钱某一直觉得自己遇到了真爱。哪想到露露却是由一名52岁的老太假扮的。近日,崇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决老太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52岁的老太王某在崇明某商店里偶遇老太黄某。两人闲聊之下,黄老太告诉她自己最近正在为侄子钱某物色女朋友。王老太马上回应,表示自己正好有一个32岁的侄女,离过婚但没有孩子,不如成人之美。两人一拍即合,王老太将侄女“露露”的手机号给了黄老太。
钱某在姑妈黄老太的撺掇下,开始跟露露谈起了微信恋爱。俩人微信相聊甚欢,钱某认为自己找到了真爱。然而,恋爱期间,露露一直假借各种理由拒绝与钱某见面,并从去年11月开始,不断以奶奶过世办丧事、购买手机、单位交押金、生活费不够、手机充话费为由向钱某借钱,钱某并未在意,先后支付了3万余元。
姑妈黄某知道侄子的恋爱经历后,起了疑心,便同侄子一起给露露打电话,发现“露露”的声音与王老太的声音相似,遂报警。老太王某被警方抓获,供述自己借用儿媳的名字(“露露”)与钱某微信恋爱骗钱。
作者:郭娜;郭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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