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道口遇到民警例行检查,理应积极配合,但有人因无证酒后驾车想溜之大吉。近日,金山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案件,被告人周某不仅在道口拒绝停车检查,还将协警顶在引擎盖上行驶了数百米。
今年3月,周某驾车从浙江省进入金山区G15沈海高速沪浙检查站道口时,看到交警招手示意其停车的时候,并没有立即停车,而是不断地驾车往前蹭。随后,多名交警和协警向周某的车子围过来,周某见状脚踩油门加速冲了出去,并将站在车辆前方的一名协警顶在引擎盖上,强行行驶了500多米。
金山区检察院助理检察官赵林林:“他这种逃逸的办法不仅是妨害公务,而且严重威胁到了执法人员的人身甚至生命安全。”
事发几天后,周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据其交代,他没有驾驶证,当时又是酒后驾车,遇到道口检查非常害怕。
被告人周某:“(当时)也没想那么多,脑子里面一片空白。现在回想一下,真的挺后悔的。”
法院表示,鉴于周某有主动投案的悔过情节,因此在量刑上从轻。 审判官:“被告人周某犯妨碍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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