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16岁的少女晓晴来说,这是一列开往梦魇的列车。凌晨时分,一名陌生男子竟然爬上她睡的铺位……
配图/网络
列车上遭陌生人性侵
2014年3月3日晚7时许,一趟从辽宁锦州开往上海的列车上,16岁的晓晴睡在6号铺,因为晕车,晓晴睡在下铺,男友睡在中铺。38岁的男子许某也在这趟列车上。
次日凌晨,晓晴正在睡梦中,这时感觉身边有动静,有人挤了上来,而且越贴越近,晓晴误以为是睡在中铺的男友下来了,就没睁开眼睛,也没有反抗……
不过男子离开后,晓晴惊讶的发现,贴过来的男子竟然不是男友,这时男友还躺在中铺睡觉呢。晓晴赶紧叫醒了男友,将经过告诉了男友,男友随即向乘警报案。
DNA鉴定找到嫌疑人
有公开信息显示,晓晴回忆,自己事后起身上厕所时,那个男人在厕所门口被她发现后,为了稳住她,竟然说了句“我以为我媳妇呢。”
虽然在民警带领下,晓晴两次对许某进行指认,但都说只是觉得像,无法确认。
民警对物证等进行了DNA比对,经鉴定,从许某身上提取的DNA样本和从被害人铺位上、被害人身上提取的物证一致,确认嫌疑人即是许某。3月7日,民警将许某抓获。
在老父亲眼里,许某是个“再老实”不过的人,“媳妇和孩子都挺好的,儿子已经12岁了。他挺吃苦耐劳的,原来在国营单位,但后来效益不好,自己出来打工。他干活也认真,竟在外面做活了,打过好几份工,收入不稳定。他对家里也惦记,给家里打电话从来没有超过两天的时候。对老人也特别孝顺。”
从山沟走出的许某是大专文化,在当地算是高材生。至于为何儿子会走上这条路,老父亲说,“那就是迷上一窍了。”
最终被判五年徒刑
经审查,确认许某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性器官并未完全进入,属于犯罪未遂。但由于被害人为未成年人,公诉机关认为应依法从严惩治。
辩护人提及,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
法院一审判决许某犯强奸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许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记者了解到,目前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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