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上市公司推出定向可转债、完善长期持有股票税收政策、鼓励低市盈率公司主动回购……昨天晚间,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银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深化改革、简政放权,大力推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积极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提升资本市场效率和活力。
在大力推进上市公司兼并重组上,《通知》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支付工具和融资方式创新,推出上市公司定向可转债;鼓励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股权投资基金以及产业投资基金等参与上市公司兼并重组,并按规定向企业提供多种形式的融资支持,探索融资新模式。同时,鼓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依托资本市场加强资源整合,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有条件的国有股东及其控股上市公司要通过注资等方式,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过内部业务整合,提升企业整体价值。此外,推动商业银行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扩大贷款规模,合理确定贷款期限。鼓励商业银行对兼并重组后的上市公司实行综合授信。
事实上,公司选择适当时机进行回购,不仅有利于调整资本结构,也是回报投资者的重要方式。今年7月以来,沪深两市公告的回购中,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回购金额占比达72.8%。此次发布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现金分红制度,鼓励上市公司结合本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盈利水平,增加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的占比,鼓励实施中期分红。加大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完善鼓励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税收政策,提高长期投资收益回报。
在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方面,《通知》提出,对股票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或者市盈率或市净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达到预设幅度的,可以主动回购本公司股份。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优先股、债券等多种方式,为回购本公司股份筹集资金。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出现这类情形时,鼓励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结合自身状况,积极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推动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有能力的,可以在资金方面提供必要支持。
文汇报记者 唐玮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