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英语回应]
“都是愿打愿挨,谁也强迫不了谁”
近日,记者前往华尔街英语总部,跟相关负责人接触。此后,对方加快了退款速度。在给本报记者回复的邮件中,华尔街英语对投诉人的情况给予反馈,名单上的每一个人都已确认。对于学员的其他指责,华尔街英语没有正面回应。
45天退款有关部门无异议
华尔街英语相关人士说,他们在退款合同上写45天内退款,是得到有关部门认可的。至于是哪个部门,该人士语焉不详,让记者以邮件说法为准。记者查阅他们的邮件,发现相关部门的“认可”,被改成了“没有异议”。
该邮件写道:“退款期限在法律上并无强制性规定,属于合同双方可以协商约定的条款。华尔街英语在合同上约定的45天退款期限,主要是考虑到现在消费者在支付方式上的多样化以及华尔街英语在支付流程上的标准化,同时兼顾公司内部处理退款所需时间,以及外部银行或者第三方消费金融机构处理相关退款所需要的时间。而且,为了提醒消费者,华尔街英语按照法律规定将该条款以黑体字形式特别标明。迄今,我们没有遇到相关机关对该约定的异议。”
经过投诉人同意,记者向华尔街英语开列出一份7人名单,均要求华尔街英语尽快退款。该名单经后者调查,都已经确认,并正在逐一落实退款。部分学员已在上周拿到了部分退款。
都是成年人,签字就要担责
对于学员声称,自己是在被华尔街英语的业务员“洗脑”后才贷款学习的。华尔街英语相关负责人说,大家都是成年人,不是小孩子,自己有主见,签合同贷款入学,都是愿打愿挨的,谁也强迫不了谁。
华尔街英语相关负责人抱怨说,不少学员的退款申请还在合同约定的45天之内,时间未到就投诉,也是不履约的行为。
[律师说法]
采用欺诈手段订立条款无效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吉建亮律师表示,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只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格式条款才能成立。在一方当事人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是难以表示自己的真实意思的,采用欺诈或者威胁手段订立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一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不与对方进行任何谈判,仅向对方出示合同文本要求其签字,即使其使用的原本是合同范本,也要作格式条款认定和处理。
吉律师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也对此进行了规范: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即使是签了字的合同,在有些情况下,也是无效的,一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吉律师说,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