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0多岁的小伙子,因一言不合便将七旬孙老太残忍杀害,并伪造成老太遭人强奸的现场,企图误导警方的侦查。记者昨天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这起故意杀人案件近日作出宣判,被告人余小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1月5日上午10时许,余小利在嘉定区南翔镇德园路西侧的横沥河岸边,因琐事对70多岁的被害人李某怀恨在心,起意杀人。
余小利为何要对老太下毒手呢?
余小利在法庭上作这样的陈述,那天早上7点30分许,他离家来到嘉定区南翔镇沪宜公路路口东面的第一个红绿灯路口北侧一家环保公司旁的菜地,在菜地旁河边“水桥”处玩手机。上午10时许,一名裹着头巾的老太双手各拿一个水桶过来取水,可能余挡了她的路,她说了句“死开”。余感觉老太的口气是在骂自己,火气一下子上来,产生了要杀她的念头。余小利在其他菜农放工具的地方找到一根两头各有两个结、多股绳子编在一起的白色绳子,待老太取完水离开“水桥”走到岸上时,跟过去走到老太的背后,双手各拿绳子一头,从老太头部往下套到其颈部,双手用力往后拖,拖了一小段路后,余停了下来,把老太放在地上。老太侧躺在地上,余见其已不动,用右手拿住绳子的两头,将老太稍微提起来一些,拖着老太往旁边的小树林走去。在小树林旁他伪造成强奸案现场。
余小利在法庭上称,他经常去该处玩,也经常看到老太在那里种菜。
老太的子女发现老太到晚上6点还没回来,就到老太开垦种菜的荒地寻找,在河边的“水桥”踏板上发现母亲的一只平跟雨鞋,接着又在“水桥”踏板旁的水面上捞起另一只雨鞋,三人担心母亲掉到河里了,沿河道寻找未果,遂报警。警察到现场后,于当晚7时许,在“水桥”踏板东侧25米处发现了老太的尸体。
余小利对公诉人起诉指控的的内容不持异议,余的辩护人提出余能如实供述罪行,在案发时处于抑郁发作的发病期,对本案负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建议对余从轻或减轻处罚。
市二中院认为,被告人余小利为泄愤,采用绳子勒颈的方法,故意杀死被害人李某,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余小利患有抑郁发作,案发时处于发病期,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害人亲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认为余系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的意见,与查明的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纳。被告人余小利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判决,余小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上海法治报记者 刘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