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栋)日前,上海市纪委通报了上海城建集团及其下属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党委、纪委不认真履行“两个责任”被查处,相关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欺骗组织受到严肃处理的典型案例。
2013年4月,城建置业投资部经理王琳娜经董事长、党委书记裴建群及总经理袁继康同意,动用公款组织16人前往安徽省九华山、黄山旅游3天。在组织调查期间,城建置业相关人员将公款旅游虚构成考察项目,并编造考察报告,统一口径欺骗组织;城建集团及城建置业的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调查不全面、不深入,把关不严,将不实调查结论逐级上报,造成不良影响。
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城建集团党委书记张焰、城建置业党委书记裴建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由市纪委对张焰进行诫勉谈话,给予裴建群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免去城建置业董事长职务。城建集团纪委书记朱晨红、城建置业纪委书记张连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城建置业总经理袁继康对公司组织公款旅游负有领导责任,编造材料应对组织调查,给予免去总经理职务处分。城建置业投资部经理王琳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旅游,编造材料统一口径应对组织调查,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投资部经理职务。
通报指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不履行责任或落实责任不力,就要受到严肃追究。各级党委、纪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把“两个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里、扛在肩上,不当“老好人”,敢于得罪人。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以严厉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