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报讯 (记者徐晶卉) 多重检查,权力“任性”扰民;执法不公,“走马观花”式巡查难以发现问题……随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监管体制也需随之进行调整,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昨天,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上海正式推出“双随机”抽查制度,实行“抽取、检查两分离”的综合执法随机抽查监管制度,简单来说,就是要抽查先摇号公示,让全民都成为“阳光执法”的监督者。
所谓“双随机”,第一个随机,即检查对象的随机抽取,根据市场主体注册号随机摇号,从登记数据库提取、确定检查名单。全市范围的综合监管随机抽查,检查对象由工商部门统一随机确定;工商分局、区县市场监管局组织的综合监管随机抽查,检查对象由工商分局、市场监管局随机确定。第二个随机,即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选派。根据事先建立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或在局范围内开展全员随机,或在若干基层所范围内开展局部随机,或在单一基层所开展所内随机,或在基层所之间开展交叉随机,并实现与被抽查市场主体的对应匹配。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8年制定的 《关于在市场监管中推行市场巡查制的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此前一贯实施的是市场巡查制度,强调“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全覆盖监管,一段时间以来成效明显。可随着市场主体不断扩大,以及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深入,市场巡查制缺乏监管精准度和针对性的弊端日渐暴露,实际监管效能低下,又给基层所监管执法人员造成了“无限责任”。
“上海有市场主体190万户,如果按照一家每年检查两次、每次两个工作人员一组计算,相当于一年要出动760万执法人次。”上海市工商局监管处工作人员张海兵告诉记者,上海推行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模式之后,全系统人员不足万人,即使每人年中无休,也得每天至少出去两趟,“这会导致一些检查流于形式,走马观花,无法形成震慑”。
市工商局监管处处长黄东明说,实施“双随机”后,看似监管频次可能下降,但实际效率和震慑力都有望提高。据了解,“双随机”监管实施以后,要检查,先摇号再公示,综合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方案自批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随机确定的市场主体名单自随机摇号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都要通过上海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让执法在阳光下运行。黄东明表示,就算企业在接受检查前的五个工作日内,能够自动、主动地终止、改正违法行为,也是监管部门希望达到的一种效果。
“以前人少任务多,查没查到问题、查到问题采取什么措施,都是执法人员和企业‘你知我知,。”张海兵说,未来这些检查结果将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如果有问题没有查出来,监管人员还要被追责,“这种从抽企业、派人员、公示结果都全流程公开的方式,将有效阻断权力寻租,真正实现阳光执法。”
据悉,“双随机”监管还将突出重点监管,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最近三年有两条及以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最近三年受到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最近三年有已经调查核实的10人以上群体性消费者投诉的市场主体,如其涉及综合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方案指向的对象范畴,将全面列入该项综合监管随机抽查的检查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