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今天宣布,即日起集中整治机动车乱停车、乱占道、乱变道、乱鸣号等10类违法行为,并在此基础上持续开展常态长效治理,努力实现:①突出违法行为显著减少;②道路交通秩序和通行能力显著改观;③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显著优化;④道路交通参与者尊法守法意识显著提升。
重点整治十类违法行为
一、机动车乱停车。主要包括人不在车内的停放、人在车内的临时停车、乱停靠上下客等违法行为。
二、机动车乱占道。主要包括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货运车占用客车道等违法行为。
三、机动车乱变道。主要包括遇排队加塞、实线变道、强行变道、连续变道等违法行为。
四、机动车乱鸣号。主要包括道路上恶意、连续、长时间鸣号等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道路上恶意、连续、长时间鸣号等违法行为。
五、机动车涉牌违法。主要包括无牌上路、临时号牌过期、污损遮挡号牌、有牌不装、假套牌等违法行为。
六、机动车路口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滞留路口、闯红灯、超越停车线、在人行道或网格线停车等候等违法行为。
七、机动车逆向行驶。主要包括闯单行道、占用对向车道逆行抢道等违法行为。
八、非机动车乱骑行。主要包括闯红灯、逆向骑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九、行人乱穿马路。主要包括闯红灯、不走人行道、不走横道线、跨越隔离栏等违法行为。
十、非法客运。主要包括汽车、网络专车以及电动三轮车、正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残疾车、电动自行车“五类车”非法客运等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范围
(一)79条交通干道,各区县划定的160处重点路段。
(二)重要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
(三)轨道交通站点、公共交通枢纽、长途客运站、火车站、机场、码头、大型市场、大型居住区、大型绿地公园、旅游景点公园等区域相关道路。
(四)其他交通秩序混乱、通行环境差的道路。
希望实现的四个目标
(一)突出违法行为显著减少。全市79条主干道和各区县划定的160处重点路段机动车无违法停放,外环线内和郊区中心城镇机动车乱停车、乱占道、乱变道、乱鸣号、滞留路口等常见多发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全市面上非机动车乱骑行、行人乱穿马路、非法客运等突出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全市79条主干道和各区县划定的160处重点路段机动车无违法停放,外环线内和郊区中心城镇机动车乱停车、乱占道、乱变道、乱鸣号、滞留路口等常见多发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全市面上非机动车乱骑行、行人乱穿马路、非法客运等突出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二)道路交通秩序和通行能力显著改观。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现象基本消除,交通秩序乱点、堵点显著减少,道路通行效率显著提高。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现象基本消除,交通秩序乱点、堵点显著减少,道路通行效率显著提高。
(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显著优化。重点路段禁止临时停车标志标线设置、76条单行道建设、全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梳理更新等任务全面完成,外环以内各条主、次干道和支路静态交通执法“电子警察”全覆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重点路段禁止临时停车标志标线设置、76条单行道建设、全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梳理更新等任务全面完成,外环以内各条主、次干道和支路静态交通执法“电子警察”全覆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
(四)道路交通参与者尊法守法意识显著提升。道路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行为大幅减少,道路交通执法权威显著增强,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尊法守法社会氛围基本形成。道路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行为大幅减少,道路交通执法权威显著增强,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尊法守法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来源: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