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4月8日起,我国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
3月31日,澎湃新闻记者采访获悉,税收政策实施后,单价500元以下商品涨价压力大增。目前,各电商都谨慎观望。
单次关税免税额2000元
新政策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根据税收新政,单次额度限值由原来行邮税的1000元提升为2000元,同时将设置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将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这也就是说不会按照一般人合理想象的会扣除免税的单次2000元或累加的20000元,只要是超出,就全额征收,而非征收超出的额度。
至于个人在海外购买的物品,在行邮费方面也进行了调整,本次政策调整前,行邮税共设为4档税率,分别为10%、20%、30%和50%。本次调整后,行邮税税率分别为15%、30%和60%。其中,15%主要为最惠国税率为零的商品,60%主要为征收消费税的高档消费品,其他商品归入30%。像图书之类的商品适用税率原来是10%,一些电子商品适用税率原来是20%。
另外,根据海关规定,个人入境商品总值在5000元以下的,可以免税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