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嫌犯被批准逮捕
2015年11月20日,姚某、李某、黄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李某、黄某到案后起初未供述基本事实,后在公安机关取得相关证据,进一步讯问后才供述了他们二人共同殴打钱老伯的事实。
与此同时,姚某到案后拒不供认犯罪事实。检察机关透露,姚某始终辩解称未参与殴打也未教唆他人殴打。
检察机关表示,即便不能认定姚某实施了任何积极的殴打、指使、帮助行为,也可以根据不作为共同犯罪的理论,认定姚某系本案的共犯,即姚某在本案中因其先行行为而负有实施相应积极行为(劝阻)的特定义务,并且其能够实行却不实行,最终共同致使损害结果的发生。
因此,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姚某、李某、黄某结伙,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两处轻伤、一处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属共同犯罪。犯罪嫌疑人李某、黄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
日前,上海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上述三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澎湃新闻记者从检察机关获悉,三名犯罪嫌疑人中,除了上海籍姚某系某健身俱乐部负责人外,江苏籍李某是该健身俱乐部教练,擅长散打。安徽籍黄某同为该健身俱乐部员工,其还曾于2007年8月10日因犯强奸罪被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近日,该案经相关媒体报道后,在网上引起哗然一片,网友纷纷谴责三名犯罪嫌疑人身强力壮,合伙殴打手无寸铁的花甲老人,并且对于狗主人未使用绳带约束马犬奔行,任由其疯狂撕咬性格温顺的萨摩耶犬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甚至有微信公众号发文称,“两个外地户籍的嫌犯被判刑,进了监狱,而上海籍嫌犯只因为寻衅滋事罪被拘留15天。”该消息经朋友圈广泛传播,许多网友在微博上@上海闵行法院,询问相关情况。
日前,上海闵行法院官方微博发文回应网友,表示“经了解,相关案件尚处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网传法院已做出‘十五天’判决的信息不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