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上下家被迫出辛苦费”
4月13日,上海市民杨先生投诉称,2015年10月9日,他经位于宝山区新二路1093号的仁丰房产推荐,相中了虹口区江杨南路55弄的一套二手房。
该房子产权人为卓先生及其父亲,签订居间协议时约定的房产总价为240万元。居间协议签订当天,他就向卓先生支付了5万元定金。整个过程在一名郑姓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完成。
然而去年10月15日左右,卖家卓先生告知,其父亲在黄山旅游过程中突然中风,处于昏迷状态,不可能完成签字过程。当时,买卖双方均将此事向仁丰告知。杨先生基于同情,仅收取卓先生2万元违约金,卓先生一并退还5万元定金。
买卖双方解约后,杨先生又通过其他中介继续购房,相中了另一套房子。2015年12月22日,杨先生和房东一起到闸北房产交易中心审税时发现,卓先生和其父亲的房子竟然已经签到杨先生的名下。
发现被私自网签后,杨先生当天下午就去仁丰新二路门店要求撤掉网签。2015年12月24日,门店回复,称由于杨先生和卓先生私下解决,没有走法律程序,需要支付1万元的辛苦费,并要求立下自愿支付的字样。
“我和新的卖家过户时间很紧迫,为避免违约,只能给了仁丰1万元私了此事。”杨先生说,刷完卡后,业务员郑先生现场撤下网签,但并没有开具发票。
“在我们买卖双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网签,我们还没追究仁丰的责任,仁丰却利用我急需撤掉网签的心理,来让我支付1万元的辛苦费,依据何在?”杨先生问。
卓先生则告诉记者,2015年12月25日,仁丰中介小郑致电卓先生要求他支付7.2万元佣金,称此项费用是中介费,按照房屋价格的3%收取,卓先生表示不能理解,对方主动让步,称付4.8万即可,卓先生再次拒绝。
2016年年初,卓先生突然接到了虹口法院的传票,传票称他被仁丰房产起诉追讨总房价3%的佣金7.2万元。卓先生说,仁丰房产给他的“底线”也要4.8万元,即总房价的2%。
卓先生介绍,法院给他们双方进行了调解,调解时仁丰房产没有再向他主张佣金,而是以其违约为由要求他付违约金,调解后他被以违约为由赔偿了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