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中介私自办理网签违规
4月15日,澎湃新闻记者致电仁丰新二路店业务员郑先生,郑先生对杨先生反映的私自网签和收取杨先生1万元的“辛苦费”情况矢口否认,并表示他有理由相信上下家串通好了跳单。
一位热心市民提供了一份和中介郑先生的对话录音。录音中,郑先生称,网签手续可以在签订居间协议时办理,也可以此后办理。
4月15日,浙江光正大(上海)律师事务所周晓雯律师表示,就本案来说,只有在买卖一方违约的情况下,违约方需要向居间方支付劳务费,而本案中买方作为守约方,并没有相应的义务向居间方支付劳务费。同时,中介作为居间方,在未得到买卖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办理网签,属于违规操作,给买卖双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再者,就本案中介收取相关费用未开具发票的情况,违反了《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