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栋
“尊敬的民警同志,我是去对面幼儿园接送我孩子的,5分钟就回来,请不要给我贴罚单,谢谢您的理解。”4月15日,徐汇交警陈岗在巡逻至东平路近衡山路路口时,发现一辆违法停放的车辆在挡风玻璃前放了这样一块“求放过”的牌子。陈岗在对附近其他违停车辆一一开好罚单后,最后对这辆车开出罚单。随后,陈岗在现场等了10分钟,仍未等到车主前来,便在罚单上留言:“我等了10分钟。”
这几天,这组照片成了网络热议话题之一。昨天上午,记者见到了徐汇交警支队一中队民警陈岗。谈及自己为何写下“等了10分钟”的留言,他表示是想等驾驶员回来,与其聊聊。“车主说是接送孩子,可这不能成为违法的理由,况且法律是容不得讨价还价的。等,是想提醒一下对方,告诉车主对面桃江路上设置了道路停车位。没想到等了10分钟也没等来,走的时候还是有些失望。”
徐汇交警支队经过调查,找到了车主陈女士的联系方式,并于昨天上午与其进行了电话交流。在电话中,交警询问其是否知道在4月15日上午10点左右因为违法停车而被处罚,陈女士表示已经收到罚单,但她表示当天驾车的是他丈夫。于是有了下面一段对话———
交警:“当时为什么要把车停在这里?”
陈女士:“当时我先生是去送孩子上学。”
交警:“你车上写了留言说只停5分钟,可民警等了10分钟仍不见人,而且当时已经是上午10点多,应该不是送孩子上学的时间了吧?”
陈女士:“那我还不清楚,那天是星期五吧? 我得回去问问看。”
交警:“你们是怎么想到在车上放这样一张卡片的?”
陈女士:“主要是因为送孩子上学,我先生开车被你们贴了好几次条。尤其是有一次,我先生送完孩子回来,发现交警正贴单子,想让他手下留情,已经来不及了。我先生就说,下次留一张条吧。”
交警:“这附近是有停车位的,就在隔壁的桃江路上有道路停车位,你知道吗?”
陈女士:“我知道,但有时候时间来不及,有时候车位也停满了。你知道的,上学的时候,车位很紧张,我们送完孩子马上就走的。”
据了解,经交警后台系统查询比对,自2015年以来,该车在上述区域已有9次违法停车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