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祝越)除新静安区人大代表已于3月率先选举产生外,上海市各区县和乡镇都将在今年下半年进行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并选举产生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同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昨天,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上海市区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 等5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其中关于《上海市区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的修改增加了对当选代表进行代表资格审查的相关规定,能否当选人大代表,还要经过代表资格审查这一关。
按照规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对当选代表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代表的基本条件,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以及是否存在破坏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审查,提出代表当选是否有效的意见,向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报告。
按照规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收到对当选代表的举报,应当及时交有关机关依法调查处理,对于当选代表有关问题线索清晰但尚未核查清楚的,由有关机关继续调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可以延迟提出其当选或者当选无效的意见。
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代表的资格或者确定代表的当选无效,在每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前公布代表名单。
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关于增加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规定,此次修改增加了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推荐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总人数的比例,调整为一般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根据修改后的选举法规定,此次修改拟增加参加选举的公民不得接受境外与选举有关的资助的规定。违反该规定的,由选举委员会决定不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已经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的,由选举委员会决定从名单中除名;已经当选的,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代表当选无效的意见,报告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确定其当选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