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奔昂
“布卢姆先生吃起牲口和家禽的下水来,那可真是津津有味。杂碎汤浓香四溢,鸡鸭胗嚼劲十足,猪心填料文火慢焙,肝片儿裹上面包糠,跟鳕鱼卵一起下油锅炸,样样是他的心头好。不过他最爱的,还得属现烤的羊腰子,那淡淡的腥臊真叫人回味无穷。”在小说《尤利西斯》这一段描写里,爱尔兰作家乔伊斯把英式“重口味”发挥到了极致。虽说文学艺术高于生活,语言难免会有夸大的成分,但它同样也源于生活,反映着俗世日常的点滴细碎。这一点,对“黑暗料理”深恶痛绝的留英学子应该最有切身体会。
飞抵英国翌日一早,同行一干人等如饿狼觅食摸到学校附近的埃格姆镇上,心想着吃顿好的犒劳自己,无奈一番搜索未果,愣是被寒风吹进了一家传统的英式餐厅。落座点菜完毕,对即将亮相的盘中餐满是不切实际的期待。约莫一刻钟后,餐巾包裹的刀叉应声落桌,一只白亮的瓷盘紧随其后,居中摆放的是一块刚从烤架上取下的鸡脯肉,色泽微黄,配酱汁少许,西兰花一朵。铺好餐巾,耐心切下一小块鸡肉,用叉拾起,送入口中———干而无味,如同嚼蜡。之后便再也没去过类似的餐厅。
等到开学,课业日增,外出的机会也少了,一日三餐便在学校食堂解决。不过用“食堂”一词似乎与实地气质不符,毕竟不是所有“食堂”都能在《哈利·波特》电影里出镜的:脚下陈年的实木地板咯吱作响,头顶是犹太蓝衬底、象牙白浮雕的天花板;四周墙上,百年前建校者的人像画幅神情肃穆;往里走,取餐处的圆拱门上,天使在五彩云间流连嬉戏……现在想来,能坐在那里吃饭,就是一种惬意和幸福,也不觉得食物有多么难以下咽了。
中国人吃饭讲究早中晚三餐,那么就从这早餐说起。诚实地说,英式早餐虽然油腻了些,味道和品相却是远好过其余两顿正餐的。英国春冬的8点,天已经亮了但太阳往往还没有露头,餐厅里也只有品着咖啡读报的老教授。走到取餐处,眼前是一排深深浅浅的绯红和金黄:七八成熟的土豆泥揉成三角块状,经过油炸表面松脆、内里软嫩。浓稠的番茄汁与软烂的黄豆慢煮微沸,盛一勺入口酸而不涩、咸甜适口。进口培根多产自丹麦,入锅煎后去了多余的油膘,又让精瘦肉变得软滑。新鲜的小个白蘑菇,水煮后沥干加橄榄油煨熟,混合了植物油和蘑菇本身的香气和鲜味。还有英国本地的香肠,包裹着淀粉和熏肉,不适合直接上嘴,而要用刀片下一小块来细细嚼。黄油煎过的面包片,与国内的炸馒头片如出一辙,其余便是煎蛋、烤吐司、牛角包一类。
至于午餐和晚餐,实在乏善可陈。万年不变的炸鱼薯条,鱼肉虽软嫩新鲜,但索然无味。千变万化的土豆———橄榄油烤小土豆、蒸土豆淋黄豆茄汁、黄油土豆泥,以及上述的炸薯条———却万变不离其宗,缺少精心的调味和炖煮便怎么都好吃不起来,反倒让人生厌。蔬菜和肉类一律蒸熟上桌,美其名曰原汁原味,实则干硬难嚼,恰恰暴露了食材处理不当带来的生腥味。更有甚者,便是乔伊斯笔下历史悠久的牛排羊腰子馅饼。确切地说,并非羊腰子本身令人反感,而是英国人一贯单调的调味再搭配上甜味的馅饼皮就太挑战食客对“好吃”的定义了。
当然,英国人厨艺落后并非天生,早在中世纪他们便开始用香料和草药调味入菜。然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进入20世纪后,战时和战后多年的食物限量配给制度下,温饱尚难满足,又谈何鲜肥滋味之享。久而久之,厨艺逐渐退化,以至于积重难返。如此看来,英国的食物不好吃倒也情有可原,反倒是中华饮食文化之生命力和创造力不容小觑。不过,在“吃”上败下阵来的英国人似乎更专注于“喝”。且不说享誉世界的英式下午茶(当然茶最初也是从中国传过去的),英国人对酒的热爱更是深入骨髓。刚刚说到早餐一般都从8点开始供应,唯独周六例外。这一天没有8点的早餐,只有11点的“早午餐”,原因很简单:英国人都在周五发工资,到了晚上便沽酒买醉,于是周六酣眠过午,就没有早餐这一说了。
英国人从不觉得自己的食物难吃,反而引以为豪。这话乍听之下颇为可笑,但细细想来也不无道理。英国人学不到我们唇齿间的享受,正如我们学不到英国人刀叉间的优雅———凡有所“食”,皆成性格———当我们暗笑英国人要格调不要味道,而自己早已习惯用满头大汗烹出满汉全席时,可曾羡慕过这个格调至上的民族背后的自在悠闲?《舌尖上的中国》给出了最好的答案:
对美味的渴望源自本能,然而关于美食每个人都有不同甚至相反的选择。嗜荤茹素,快食慢餐,都有各自理由。今天空前丰盛的食物和前所未有的困境并存,如果到先辈的智慧中寻找答案,他们或许会这样告诫:广厦千间,夜眠仅需六尺;家财万贯,日食不过三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