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新办法的施行对员工来说又有什么影响呢?
保护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①对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新办法规定:劳资双方可约定小时工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本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②对于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新办法明确: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由企业安排工作的,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③企业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引起劳动争议的,若企业该解除决定最终被劳动仲裁或人民法院撤销,双方恢复劳动关系的,则企业应当支付劳动者在调解、仲裁、诉讼期间的工资。
④新办法新增管制缓刑期间、隔离观察期间、调解期间等“应支付”工资的3种情形。同时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缓刑的劳动者,继续在原企业工作的,企业应当支付劳动者工资。
⑤新办法明确:在采取公共卫生预防控制措施时,劳动者疑似患传染病或病原携带者的密切接触者,经隔离观察后排除的,企业应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隔离观察期间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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