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3月25日晚,市测绘院党委书记杨海荣公车私用,违规接受有业务往来单位的宴请,并醉酒驾驶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杨海荣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2016年2月3日晚,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主任顾育新、副主任乐嘉骅、办公室主任周彬,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景观管理处副处长蒋唯峰,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上述4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16年1月22日晚,普陀区长寿路街道办事处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建华及科室5名工作人员,参加有业务往来私营企业的年会并违规接受宴请。张建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2015年10月25日,长宁区市政工程管理中心主任王如春在带队赴外省市疗休养期间,组织本单位11名工作人员,违规接受有业务往来单位的宴请。王如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2013年至2016年期间,闵行区航务管理所副所长黄英、孙平西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此外,该所闸港站站长马洁、春申站站长蒋安青、淀浦河站站长苏勇也存在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根据违纪情节,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的查处作出了明确规定,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教育管理,坚决防止“节日病”的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重要节点,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礼金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来源: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