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第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于8月至10月在全国31个省区市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并通过各大网站进行了参与人数超过30万人的问卷调查。21日,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这些年,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发生了哪些变化?存在哪些需要尽快解决的问题? 如何保障我们的出行安全?
人近90%事故伤亡因违法行为导致
自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始施行到2015年,10多年间我国机动车驾驶人数量从0.75亿人增长到3.27亿人,快速步入“汽车社会”。
21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指出,目前我国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违规现象普遍。“超速超员、酒后驾驶、强行超车、疲劳驾驶、遮挡号牌、抢行加塞、开车使用手机等行为大量存在。部分非机动车驾驶人特别是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道行驶、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随处可见,许多行人漠视交通规则。”
报告指出,2015年,全国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42亿起,近90%人身伤亡交通事故是因违法行为导致的。
“我们的社会已进入汽车时代,可交通参与者的思维还停留在非机动车时代。”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工程系副教授李蕊建议,在加强对违法者依法追责惩处的同时,也要加强道交法等法律法规的解释宣传工作,让人们真正理解法律背后的安全意义,学校、家庭、媒体等要形成合力,充分营造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的舆论氛围。
车“超载超限超标”顽疾难治愈
2004年至2015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从1.07亿辆增长到2.78亿辆。
在机动车引发的事故中,货车超载超限可谓“第一杀手”。执法检查报告指出,有关部门对货车载重和外廓有严格标准,但从实践上看,许多货车都属于非法生产、改装,超载超限现象普遍存在。超载超限货车安全性能大幅下降,极易出现刹车、转向失灵等情况,引发交通事故。2006年至2015年,在货车肇事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因超载超限引发的约占60%。
在货车超载超限的同时,近年来在家庭出行、快递送货中越来越普遍的电动自行车和“老年代步车”等低速电动车的大量上路,其速度、体积“超标”,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很大隐患。
根据执法检查报告,“老年代步车”“残疾人助力车”等低速电动车的生产企业及车辆普遍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各项技术指标基本不符合汽车强制性标准,安全性能差,加剧交通混乱,易发交通事故。
路40%以上农村公路有安全隐患
执法检查报告指出,我国部分公路特别是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不足。急弯、陡坡、长下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重特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农村公路的危险路段已超过160万公里,占农村公路总里程40%以上,亟待增设安全防护设施。近十年来,近35%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农村公路。另据测算,目前全国约100万公里农村公路需要大中修,占总里程的四分之一。
专家指出,在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道路安全设施配套的“硬件建设”外,还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交通执法力量,特别是充实基层执法队伍和力量,以严格的执法来保障我们的出行安全。新华社记者王茜 朱基钗邹欣媛 白阳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