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伊始,中国足球改革就迈出了坚实的一步。1月5日,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被注销登记,这意味着一向以“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示人的“足管中心和中国足协”组合将不复存在,今后的中国足协将不再具备任何行政职能,角色将由“官办”彻底转变为社会性组织。
早在2015年3月,《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方案》 中就已提出,要让中国足协与国家体育总局“脱钩”,将足协的办赛职能抽离出来,成立职业足球联盟,并对其赋予全权在办赛领域进行全面接管。如今在完成第一步之后,成立职业联盟也箭在弦上。在近日召开的中国足协新闻通气会上,职业联赛理事会执行局局长马成全表示,新的职业联赛管理机构调整后,暂定名称为“中国职业足球联盟”,法律性质为社会团体法人。中国职业足球联盟的成立将推进职业联赛管理现代化,“使职业联赛组织和竞技水平达到亚洲一流,并最终达到世界一流”。
对于即将成立的职业联盟,中国足协承诺将“充分发挥俱乐部在职业联盟中的主体作用”,联盟成员只包括中超、中甲32家俱乐部的代表。在联盟主席的选举问题上,建议由职业俱乐部的投资人推荐选举,中国足协审核,按章程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职业联盟秘书长的选举,中国足协建议由俱乐部和中国足协共同推荐候选人,然后进行差额的民主选举产生。
尽管已经完成脱钩,但根据《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方案》,国家体育总局仍将对中国足协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在足管中心注销的同一天,体育总局官网就刊登了一篇 《国家体育总局新闻发言人就足球相关问题答记者问》,其中对俱乐部购买球员及球员工资资金支出上限等问题提出建议,在足管中心注销当天就对职业联赛提出如此细化的建议和要求,显然也是总局凸显存在感的一种方式。今后总局将如何对足协进行指导和监督,究竟是发展大方向上的还是细节问题方面的,值得关注。